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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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东施古镇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123H/2023-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东施古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东施古政发〔2023〕3号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产品质量安全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东施古镇关于调整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对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镇领导分工调整和工作需要,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东施古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彦军 镇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高 伟 镇长

    副长:邢淑萍 党委副书记

      刘长生 党委副书记(政法)

      王海生 纪委书记

      穆 莉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段建挺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邓建军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杨连合  党委委员、副镇长

      许 凯 副镇长

      秦红艳 副镇长

员:欧景海 综合执法队长

      张玉凤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赵庆金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副主任

            杨志强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科员

            付海东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中级会计

      各村支部书记

      下设办公室

      主任:许 凯

      副主任:庞志伟

      办公电话:82743024

      办公地点:东施古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

二、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研究协调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重大事项,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相关措施的落实情况,综合分析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组长对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负总责,副组长协助组长具体抓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负责种植、水产养殖过程中的农业企业督导巡查工作,协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指导全镇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承担全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和培训;完成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镇政府交办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工作。

农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畜牧业日常巡查、检查工作,掌握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牵头负责畜产品安全质量建设承担对畜牧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等相关工作。

镇市容办:负责集镇农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相关工作。

镇食安办:负责农产品等食品安全相关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

各村:负责辖区内农产品知识宣传,定期对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进行巡查;掌握辖区内农业企业农产品安全生产的农资投入品、农产品加工、销售等实际情况,把握好源头,守好第一道防线;督促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标准化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田间档案,完成镇农产品对村级农产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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