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庄镇开展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近期以来,全国多地接连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和较重财产损失。4月17日,浙江武义县伟嘉利工贸有限公司厂房起火,造成11人死亡;4月18日,北京市丰台区长峰医院住院部东楼发生火情,已造成29人死亡,习近平总书记针对该起事故对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蓟州区关于开展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通知要求,全力遏制我镇住建领域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决定从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自建房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分工
此项工作由村镇建设办公室牵头,以片为单位组织实施。村镇办负责对接上级部门和业务指导,各片、各村要高度负责,对所有自建房进行全面彻查和摸底研判,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建立安全隐患台账,按时按质进行整治,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工作重点
1、压实主体责任。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房屋安全负主要责任,未采取工程措施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前,坚决不允许用作经营,放弃经营的纳入一般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暂不能采取工程整治措施的存量危房要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切实做到“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按照“三管三必须”和“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落实行业监管范围内农村房屋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和监管。
2、突出整治重点。聚焦2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农村自建房,严查出现墙体严重歪闪或屋顶严重坍塌、随时有坍塌、倒塌危险情况;严查严重破坏或损伤房屋主体结构、承重结构的情况。
3、强化防汛和应急管理。各村要建立应急指挥体系,制定自建房防汛应急预案,保障防汛抢险物资、人员、设备设施到位,做好降雨、大风极端天气的预警工作,落实防汛应急措施,对排查中发现的危房隐患和问题,要第一时间将排查出的隐患告知住房结构安全使用责任人,并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督促、推动住房结构安全使用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能够及时化解处理的,应立即采取加固修缮等措施消除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落实解决方案、应急预案,确保限期整改到位;汛期确实无法整改到位的,应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应停止使用的要坚决停止使用,须人员撤离的要立即组织人员撤离;对长期无人居住的危陋住房,要采取防护措施、设置警示标识并跟踪监查,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三、工作阶段
1、自查阶段(4月21日至6月30日)。各村要立即行动,按照本通知排查整治的要求,组织开展拉网式、全覆盖的自查自纠,做到无盲区、无死角。重点对存在扩建加层、增设加层,违规装修、改变内部结构,使用空斗墙作为支撑结构,自然老化严重等情况的自建房进行精细化、精准化兜底排查。要建立隐患排查整改台账,对发现的一般安全隐患要即查即改。按照《蓟州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回头看”及督导评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制订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要求,按期完成整改。
2、巩固提升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对排查整治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采取安全监控及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各村要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本村自建房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制订完善长效机制,逐项推动落实。
3、整改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按照区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时限要求,在此次排查的基础上,结合全镇各村原有房屋安全隐患台账(见附件3),到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治任务。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做好当前房屋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行立改,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严防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2、加强组织领导。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要承担起本片、本村内房屋安全主体责任,认真履行自建房排查整治安全职责,细致开展再排查,推动隐患房屋工程整治,要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安全管理责任,确保百日行动落实落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强化责任落实。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要对此项工作进行督导跟进,确保按时按质完成整治任务;各片以村为单位于每月4日前上报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检查表和自建房防风险除隐患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并留存排查整治影像资料。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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