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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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官庄镇开展2023年度城镇房屋结构安全冬季查勘工作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166Y/2023-000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官庄政发〔2023〕18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官庄镇开展2023年度城镇房屋

结构安全冬季查勘工作方案


为确保我已建成交付使用的房屋结构安全使用,杜绝发生塌房伤人等事故,按照天津市政府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有关工作精神依据《区住房建设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度城镇房屋结构安全冬季查勘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加强我房屋结构安全使用管理,深入落实房屋结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房屋结构冬季查勘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部门,各村、各房屋产权单位(人)、经营管理单位务必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组织领导,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管安全”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查勘制度。要明确各行业系统内房屋安全查勘责任,确保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各房屋产权单位(人)要切实履行住用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按照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安全使用要求,落实各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发生塌房等事故,保障全镇范围内各类已建成交付使用房屋结构安全。

二、检查范围

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各产权单位(产权人)或者经营管理单位掌管的一般损坏(三类房屋)、严重损坏(四类房屋)和危险房屋(五类房屋);已列入征收范围但短期内尚未拆除的房屋

三、检查时间及报送要求

即日起至20231124,对镇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结构安全进行冬季查勘,并对排查出的危损房屋逐栋(撞)填入附件表格,签字盖章后于24日下班前报送报送村镇建设办公室同时报电子版(无危损房屋的报空表,空表也需签字盖章)

四、检查内容

1.房屋结构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检查经鉴定属于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停止使用或者拆除,有危险点或者局部危险的房屋是否已经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

3.住宅房屋是否拆改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荷载。

4.非住宅房屋拆改结构、加大荷载是否进行安全鉴定。

五、检查分工

(一)居民小区房屋检查及全镇汇总上报

牵头人:刘大伟,责任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

检查内容:包含恒大小区、春山里项目的房屋并做好全镇汇总上报工作。

(二)企业产房屋

牵头人:王海霞,责任部门:综合治理中心

检查内容:企业产房屋包含工业企业、商贸企业厂房、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用房。

  1. 文教卫生产房屋

牵头人:张力,责任部门:镇教委、镇卫生院

检查内容:教育用房包含中小学校、幼儿园、成人教育学校、中心校等教室、课外教育机构、课后托管服务等办公用房、教职工宿舍及附属用房;卫生部门用房包含卫生院、卫生室、诊所等房屋。

  1. 各村范围内房屋

牵头人:包片领导,责任人:包村干部、34个村党支部书记

检查内容:村域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以及各村域范围内驻官单位(电业所、疗养院所、供水站、市场监管所、规自所、银行、邮局、联通公司等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部门、各村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房屋冬季查勘工作,认真抓好落实,确保房屋冬季查勘工作落到实处,并按时间节点报送附件表格。

(二)严密组织排查

部门、各村要不留死角,彻底检查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特别是对于无人居住的空房,要采取各种措施、想方设法联系住户,做到一户不漏对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的,以及经鉴定机构认定为危险房屋、严损房屋、阳台及外檐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督促、告知产权单位(人)停止住用行为,落实房屋安全主体责任

(三)加强危房监控

部门、各村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辖区内危险房屋查勘、解危工作力度。对已查出的危险房屋,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集中力量进行整治,限期排险解危;对暂时无条件修缮的危险房屋,要采取停止使用等措施,做好日常巡查和监控。

  1. 严肃责任追究

部门、各村要加强查勘检查力度,实行危险房屋专人监控,禁止人员进入,确保“危房不进人,人不进危房”落实避险应急措施。对工作责任不落实,查勘工作不力,瞒报、漏报,发生重大房屋安全责任事故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3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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