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庄镇关于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通知
春节将至,扫墓祭祖,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增多,加之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已经进入森林火灾高发期。为全力做好节日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落实责任
完善“市、区、镇、村”四级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体系,以林长制为统领,层层压实各级林长森林防火责任,结合林长制划定的森林资源管护网格,将森林防火任务落到山头地块,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事有人管、火有人防、责有人担。
二、广泛开展宣传
各村利用“村村通”广播和大喇叭,录音播放和口播结合,广播和微信群宣传相结合,多种形式宣传森林防火“十不准”及“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禁燃限燃烟花爆竹的通告”的内容严格落实禁燃要求。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在各卡口、重要路口、瞭望哨、主要进山路边、游客经常出入的林区内增设太阳能宣传广播,自动播放防火宣传语音。巡逻车、消防车等车辆安装广播,沿路巡逻宣传,让群众走一路听一路,走一路看一路,让所有进入林区的人员都能听到防火宣传的声音,看见森林防火宣传的标语。
村级巡护员要着防火马甲、戴袖标,拿定位器、二号灭火工具等工具在重点点位或指定的巡护区巡逻、宣传,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人员考勤,将出勤情况与工资挂钩,督促其履职尽责。
半专业扑火队员和村级巡护员要开展一次入户宣传活动,统一着装对林区内住户及农家院、民宿等重点点位逐一走访,发放宣传单,面对面的宣传林区内生活用火、取暖做饭的注意事项,严禁在林区内乱倒炉灰、燃放烟花爆竹、野外违章用火等,如发现有火情立即报警。
镇纪委会同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执法队、派出所等部门联合开展打击野外违规用火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大力开展“以案释法”“以案为戒”警示宣传,突出严管严查态势,震慑野外违规行为。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打击,持续在野外火源管控上下功夫。对在林区内吸烟、烧垃圾、烧田埂、野外电焊作业及禁燃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严密监管,发现一起处理一起。
三、提早排查处置隐患
各村认真排查责任区内穿林线路是否有裸线、林内变压器、线下树、鸟窝、林内电表箱、易打火线路、垃圾池、倒炉灰的点位、柴草集中堆放点等存在隐患的位置,形成隐患点位清单,逐一标记上图,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做到重点防范,确保大风等极端天气情况下不发生火情。
公共管理办公室组织扫地王集团开展节日期间的环境整治活动。各村保洁员负责村内河道、坑塘、垃圾堆放点的可燃物清理,做好垃圾桶周边的清洁,宣传引导群众严禁将未燃透的炉灰直接倒入桶内。
镇综合执法队要联合派出所、市场所等部门开展销售、储存烟花爆竹、祭祀用品的清理整治活动,从源头减少隐患。
四、加强督导检查推动
各级林长要共同担起责任,加强重点部位执勤,加大野外火源管控力度,禁止林区内电气焊作业、烧管道、烧秸秆垃圾、上坟烧纸、各种施工用火等。按照《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高火险期内禁止擅自进山入林的通告》要求,采取严格有效的举措,禁止无关人员进山入林,尤其加强对踏青游玩、来蓟游客、扫墓祭祖等群体和重点人群加大管控力度,分类分级精准管控,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隐患,切实守住山、看住人、管住火。镇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的方式,以落实“林长制”为抓手,按照各村签订的《森林防火责任书》内容进行检查,同时督促各级林长履职、尽责情况,将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件全镇通报。对发生火情火警的村与绩效考核挂钩,减少本村绩效考核成绩。
五、做好应急准备
各村要严格执行节日期间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早期处理,坚决避免小火酿大灾。盯紧重点区域、重要设施、景区景点等关键部位,从力量部署、组织指挥、物资装备等方面做足准备,确保遇有险情快速反应、高效应对、安全处置。
六、确保扑火安全
任何时候都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决守住安全底线。严禁组织未经过扑火训练、没有扑火经验的干部群众直接扑打火头,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救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亡。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