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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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官庄镇关于加强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166Y/2025-0001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官庄政发〔2024〕1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官庄镇关于加强防范青少年违法犯罪

工作实施方案


为推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地见效,切实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建设平安和谐官庄,依照《蓟州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实施方案》(蓟平安办〔20242)的相关要求。现就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1. 工作目标

为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和法治教育,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推动普法宣传、家校共建、涉事涉案管教等各项工作落细落实,全力推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建设平安官庄、和谐官庄提供坚强保障。

  1. 实施内容

1.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近期蓟州区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多发的情况,各学校要充分利用电子屏、黑板报、校园广播、班级微信群等形式,加强对学生遵纪守法教育,营造浓厚的学法、知法、守法氛围。(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部门: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2.积极开拓第二课堂。在盘山中学、南营中学及各小学组织开展《防范校园欺凌》、《防范电信诈骗》、《远离犯罪健康成长》等专题法治教育报告会或法治教育讲座,引导学生认清是非对错,深化法治校园建设。(完成时限:10月底前,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3.加强法治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纪律教育、法治教育纳入相关课程,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主题的心理辅导课。(完成时限:12月底前,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中心校、各中小学校)

4.密切家校合作各学校要对问题学生开展家庭走访,准确掌握学生家庭生活状况,及时通报学生在校表现,建立学校家庭良性沟通渠道共同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监督管理。针对家庭困难学生,要积极通过民政社会救助政策,为困难学生提供生活保障,让贫困学生不因家庭困难而违法犯罪。(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部门:中心校、各中小学校、公共服务办公室

5.排查违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校园暴力等隐患,加强对各类电子信息产品和网络的监管。持续加强对台球厅等各类娱乐场所监管力度,及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完成时限:9月底前,责任部门:派出所、市场监管所)

6.健全涉事涉案防控体系。做好青少年社区矫正工作和刑满释放人员中青少年的安置帮教工作,做好对涉事涉案青少年法律援助工作,简化申请程序,优先受理案件、指派援助律师,加强青少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管,最大限度维护涉事涉案青少年合法权益。(完成时限:长期坚持,责任部门:派出所、司法所、镇团委)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凯,副组长程爱东帅明辉、张力,组员:派出所、司法所、市场监管所、中心校、各中小学校、镇团委、公共服务办公室部门负责人

2.严密组织落实。以季度为单位,每季度召开工作小组联席会议,对问题学生家庭情况、受教育情况和违法犯罪情况做到底数清楚、动态监测、管理及时,确保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3.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系统观念,充分发挥预青工作组各部门职能,统筹配合,促进宣教、预防、教育、管理各环节畅通。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对相关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坚持依法处置、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杜绝恶性事件发生。



天津市蓟州区官庄镇人民政府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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