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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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下仓政发〔2017〕12号 下仓镇关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协管员任命的决定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342U/2020-0003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下仓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下仓政发〔2017〕12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各村、各行政单位:          

按照中央、市区加强基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和责任落实的相关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我镇食品药品市场有序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任命赵晓林同志为下仓镇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站站长,焦佳媛和闫晶晶两位同志为镇级协管员,望被任命的同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蓟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计划》,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好本级监管计划,组织并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确实发挥好监管作用,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            

蓟州区下仓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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