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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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下窝头镇2014年“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350N/2020-000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下综治委〔2014〕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下窝头镇2014年“平安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镇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下窝头”建设,把平安创建工作任务、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拓展丰富创建内涵,改进创建方法,提升创建质量和层次。现根据上级关于基层平安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通过充分运用创建载体,不断完善治安安全防范体系,巩固发展平安创建成果,增强平安创建实效,确保辖区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推进我镇经济发展和“两个社会”建设,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进一步深化“平安下窝头”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以提高社会控制力为根本,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强化基层基础为重点,重点化解矛盾纠纷,重在打击防范,重在夯实平安创建基础工程,突出重点抓整治,全力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为我镇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两个社会”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内容和要求

(一)社会政治稳定

1、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成员插播“法轮功”等邪教电视信号事件和串联、聚会等非法活动。

2、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化、经常化,程序规范。健全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和每月调处报告制度,全年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不低于95%;无因民间纠纷调处不及时、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引起自杀事件。

3、信访工作责任制落实,经常分析研究辖区内不安定因素和信访热点问题,超前做好预测排摸和预防工作,认真落实矛盾纠纷、社会不稳定因素每月排查报告和重大信访件领导包案责任制,实现无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

4、镇、村实行政务和村务公开;民主法治村建设达标面达到上级下达的标准。无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民主选举中无发生暴力、威胁、贿选、欺骗、伪造选票等严重破坏选举的行为。

(二)安全防范措施落实

6、治安防控体系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等防控措施落实,重点要害部位无失控现象,无火灾、交通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特大治安安责任事故。

7、盗窃、抢劫、抢夺等多发性侵财型案件得到有效控制,刑事案件立案增幅低于全市的平均值。无放火、爆炸、劫持、杀人、抢劫等重大刑事恶性案件。

8、重点人群教育管理措施落实,机制完善;暂住人口底数清、情况明,登记发证率不低于95%,流动人口违法犯罪刑事作案人员占当地登记的流动人口总数的比例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归正人员帮教率不低于98%,安置率不低于95%,无重新犯罪;青少年犯罪与全部犯罪的比例控制在40%以内,其中未成年人犯罪占犯罪总数比例低于8%。

9、党(团)员、干部积极带头参与居住地治安巡逻、法治宣传、纠纷调解和辖区安全文明创建等各项综治工作。

10、禁毒工作和创建“无毒镇(村)活动”成效明显,新滋生吸毒人员不超过本地常住人口的0.1%。

(三)基层组织坚强有力

11、各企事业单位和村两委重视社会稳定工作,经常分析

治安安全形势,部署工作任务,解决实际问题。大力推进镇综治信访服务中心网络延伸,建立综治信访服务站,并发挥作用。开展经常性“四防”等法制教育和“六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2、全面构建矛盾疏导化解体系,在建立由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办组织协调,以司法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加的矛盾纠纷调解组织机构的同时,进一步推进基层信访和司法调解、综合治理“三位一体”建设,切实增强基层就地化解矛盾的能力。村、学校、企事业单位、生产班组层层有调解组织及人员。

13、各创安单位组织健全,活动经常,适时制定综治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提出治安防范和矛盾纠纷调解的工作意见和建议,主动协调、督促有关部门或人员有效地调处矛盾纠纷和解决治安问题,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14、派出所、司法所等政法基层组织主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并发挥主力军作用,各创安单位有专人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群防群治队伍健全并形成网络,工作开展正常、发挥作用好。

(四)人民群众满意

15、群众对当地安全防范工作和社会稳定状况满意率不低于85%。

16、群众对平安创建工作表示满意。

17、辖区的各类公共场所社会风气良好。

三、组织领导

1、进一步深化“平安下窝头”建设活动包括平安村、平安单位、平安企业、平安市场、平安交通、平安校园等系列创建活动。坚持打击与防范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发挥党的政治优势与依法治理相结合,落实治安防范措施与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营造区域性平安稳定局面,促进下窝头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平安下窝头”创建活动,严格按照县里创建内容和标准严格实施,并接受县里的检查考评。

2、为进一步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使平安创建活动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决定调整创建“平安下窝头”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张振存,副组长:吴继光、李占强、徐国永,成员:赵建忠、贾立明、张丽娟、刘海滨、杜汉永、姜浩、李天舒。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任:赵建忠(兼)。

四、创建工作计划和总体目标

进一步深化“平安下窝头”建设,全面扎实开展“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 “平安交通”、“平安市场”等系列创建活动,做到不断丰富创建内容,改进创建方法,提升创建质量和层次。2014年创建工作计划和总体目标是:

1、全镇29个行政村的“平安村”创建活动,参创率为100%,合格率不低于90%,29个行政村达到“平安村”标准,“平安示范村”达到8个。

2、“平安校园”、“平安单位”、“平安企业”的创建活动,参创率为90%,达标率在85%以上,并争取县级“平安校园”2家、县级“平安单位”2家、县级“平安企业”1家。

3、广泛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交通平安大环境,年内会同交警,开展交通安全执法大检查,严格控制事故各项指标,尽力做到少死人甚至不死人。全力打造下窝头“平安交通”。

4、积极有效开展创建“平安市场”活动,按照“文明经

营、公平交易、卫生整洁、秩序良好”的市场经营要求,营造“平安市场”创建的良好氛围。年内视情况开展集市的治安环境整治活动,为深化“平安下窝头”建设打基础。

五、工作要求

1、各行政村在建立以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委会主任为副组长的创建平安村工作组织机构的基础上,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认真对照平安村考核各项标准认真组织实施。各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平安创建的标准开展组织实施。

2、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和中小学校要加强对平安创建工作的领导,在创建活动经费上要给予重点倾斜,同时要加大对群防群治经费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创安”和群防群治经费保障机制,确保平安创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3、在平安创建活动中,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自觉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镇综治办的协调、督促和检查,要树立全局意识,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特点,按照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办好自己的事的要求,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工作。

4、各创建平安镇成员单位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按照打造“平安下窝头”的职责要求,对照平安镇创建的考核标准,各司其职。

5、重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和参与平安创建活动。要及时发现和总结推广各行政村、部门单位、中小学校创建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创建工作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的平安创建活动的舆论氛围。



  蓟县下窝头镇综治委

二O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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