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下窝头镇
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
具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镇政府拟定的《下窝头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已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蓟县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
下窝头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
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蓟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方案》、《蓟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办法》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结合我镇实际,现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工作全覆盖,管理无死角、监察无盲区、监测无空白的原则,在区域网格划分的基础上,通过完善组织体系、搭建通信平台、优化工作流程、理顺运行机制等措施,全面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二、工作任务
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统一监管”的思路,对危害大气环境的扬尘、烟尘、挥发性有机物3大类、25个事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落实“四个监管”。
(一)扬尘污染的监管。
扬尘污染类事项共12项,包括:暴露垃圾、道路不洁、乱堆物料、绿地脏乱、积存垃圾渣土、施工废弃料、道路破损、露天存放、损毁道路、闲置空地、密闭运输和工地扬尘。
镇土地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工地、裸露空地监管;
镇乡村公路站具体负责道路施工工地、公路路面不洁、道路损毁及两侧料堆的监管;
镇水利站具体负责水利工程工地的监管;
镇综合执法大队具体负责镇域内暴露垃圾、乱堆物料、绿地脏乱、积存垃圾渣土、施工废弃料、露天存放的监管;
镇派出所负责车辆密闭运输的监管。
(二)烟尘污染的监管。
烟尘污染类事项共12项。包括:非法排放、油烟污染、环保达标、违规使用燃煤、露天烧烤、焚烧垃圾树叶、焚烧秸秆、燃放鞭炮、尾气超标、黄标车淘汰、祭祀烧纸、违规经营燃煤。
镇综治办配合县环保局对非法排放、油烟污染、环保达标、违规使用燃煤的监管;
镇综合执法大队负责露天烧烤、垃圾焚烧的监管;
镇农办、林业站、农科站负责焚烧秸秆、树叶、枯草的监管;
镇派出所具体负责燃放鞭炮、尾气超标、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监管;
镇民政办牵头负责祭祀烧纸的监管;
镇企办负责协助县商务委对违规经营燃煤的监管。
(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的监管。
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类事项共1项:油气回收。
镇企办负责协助县环保局对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工作的监管。
(四)综合监管。
各村的基层网格长、网格员要对本村辖区内的各类空气污染源进行全面巡查,负责发现、解决、反馈各类污染问题。对能够自行解决的应立即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上报,并协助职能部门解决。
三、工作措施
严格落实监管举措,细化网格责任,发挥监管职能,确保各级网格责任落到实处、监管无缝对接、体系高效运转,实现监管全覆盖,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强化属地管理,明确责任分工。各级网格长要本着“不交叉、不重叠、不留空白,确保辖区全覆盖”的原则,对网格边界、网格员进行再确认、再核实、再明确,避免因工作调动和村级班子调整等原因出现有网格无人管的现象,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到镇有关部门或县环保局。同时,依照工作职责、流程,合理分工、理清责任。其中:三级网格长(镇党委书记、镇长)、网格员(各包片副职)主要负责工作督察,推动问题整改,研究解决和完善工作措施,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四级网格长(包片副职)负责协助开展网格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四级网格员和村级网格长为镇政府包村干部,负责日常巡查所包的村,并督促村级网格员开展巡查管理,及时制止污染大气事件;村级网格员为村支书、村主任、村委会委员,具体负责巡视检查、告知劝阻、反馈上报、配合处理、跟踪落实所在网格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人员培训,规范处置流程。对基层网格长、网格员进行以工作职责、工作标准、工作内容、工作流程等为主要内容的业务培训。镇政府按照县环保局统一印发的网格员培训材料组织四级和村级网格长、网格员进行培训,使其熟知职责、熟悉流程。按照分类处置、集约管理的模式,建立通信平台,规范处置流程。。具体工作流程为:村层网格长、网格员发现问题后,能告知劝阻的及时制止;劝阻无效的,报包村干部和相应镇主管部门人员到场协助解决;包村干部还不能够解决的,报包片领导组织人员劝阻和制止。
(三)强化立体监管,实现无缝对接。镇政府按照各村的行政管辖范围将责任分解到各村,各村要将本村的监管区域明确到每一位村干部名下,各网格长、网格员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横纵结合、互为补充的立体化、多角度、全覆盖、无缝隙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四)突出工作重点,全面实现农村秸秆禁烧。我镇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点就是全面实现农村秸秆禁烧,各村“两委”班子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重要的工作日程,要在平时加大宣传和巡查力度,积极劝阻和制止焚烧秸秆的行为。特别是在麦收期间,更要加强管理,组织人员昼夜巡查,确保在麦收期间不着一把火,不焚烧一片麦秸。
(五)强化监督考核,严格追究责任。镇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将严格按照《蓟县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及时掌握各级网格的工作及运行情况。实行定期巡查暗访制度,三级网格长每周巡查2次,四级网格长、网格员每天都要巡查。每次巡查要形成专门记录,作为考评内容。村级网格员要全天候进行巡查。镇政府领导每月至少带队暗访2次,重点检查以往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存在监管不力、解决不及时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四级网格长、网格员以及基层网格长、网格员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到日常工作中,要真正负起责任,镇党委政府将对管理过程中措施不到位,出现反弹并不断扩大蔓延,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的将采取责令改正、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停职检查、调离岗位、建议免职、责令辞职以及法律法规和党纪政纪规定的其他形式的处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镇人民政府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各包片副职为副组长、派出所、综治办、土地所、综合执法大队、企办、农办、林业站、农科站、水利站、民政办为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镇域内大气污染事件的处置工作,确保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高效运转。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村、各部门要在镇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积极履行职责,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主动管理,高效管理,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扎实推进。镇宣传部门要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相关知识,倡导文明、健康、低碳、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不断提高全社会参与意识、生态意识、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行动”的行为准则,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常态监管。各村、各部门要把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举措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最大的民生问题,切实推进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迈上新台阶,实现大气环境质量的明显改善,为加快推进美丽天津、美丽蓟县建设贡献力量。
蓟县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