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下窝头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建立健全我镇突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指导重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全程预防、全程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预案:
一、 成立应急指挥机构
成立下窝头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张振存(镇 长)
副指挥: 李占强(政法副书记)
姜浩(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赵建忠(综治办主任)
姬晓东(卫生院院长)
成员:各村书记、主任及全体镇干部组,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委委员纪杰担任。电话82782009
二、 主要工作职责
贯彻落实上级应急指挥部的各项部署,组织实施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和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防止蔓延扩大。研究协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必要时决定采取有关控制措施。向上级应急指挥部以及相关成员单位通报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情况。按照县应急指挥部的要求为新闻机构提供事故有关信息,完成县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具体措施
1、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启动后,各村、各单位要服从乡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立即按照要求履行职责,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摸清本区域事故情况,并随时将情况报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由镇应急指挥部将有关事故及处理情况及时报告给县应急指挥部。
2、镇卫生院应24小时轮流值班,对突发事故要迅速开展医疗救治工作,加快查明致病原因提出救治措施。
3、镇政府及各村干部及时协助派出所对事故的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并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开展对事故涉嫌刑事犯罪的侦查、鉴定等工作。
4、镇政府提供专项应急救援资金,以便及时保障应急所需物资。
5、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瞒报、迟报、谎报,不得阻碍他人报告。
6、各村、各单位应当加强对广大消费者进行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消费者的风险和责任意识,正确引导消费。
下窝头镇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