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对成立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批复
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发起人:
你单位报来“关于拟成立天津市蓟州区尤古庄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申请”收悉。经审核,同意你们发起成立“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全称”,有我单位作为该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并承担相应职责。同意你们拟定的《章程(草案)》及组织机构名单。接此批复后,请按《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成立登记,并依法开展活动。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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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州区尤古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