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各企业、各行政村:
《杨津庄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人民政府
2020年8月24日
杨津庄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8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严控风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消除盲区,排查隐患、狠抓整改,有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隐患排查不彻底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8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强化政治教育。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宣传活动。机关各部门、各村、各企业组织党员干部和职工通过集中学、专题学、自主学等方式全面学习专题片,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强化组织学习。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机关各部门、各村和各企业要组织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干部职工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结合“安全生产月”“五进”“安全生产专题行”等活动,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措施。五是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和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危险废物、仓储物流、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天津市委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 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地方标准,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企业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六是强化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安全监管队伍,强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干部能力水平。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执法分类分级和差异化精准执法规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学科建设。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纪委监委、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司法所、消防救援队、综合执法大队)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从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完善涵盖各类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全部工艺操作环节、操作过程的安全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管控数据化、信息化工作,力争实现各类企业“一码一源”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一企业一套隐患排查标准”。2021年底前,结合我市隐患排查系统升级,做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加强审计,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实施安责险,推进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五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企业内生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示范企业榜样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公开公示等制度。健全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二是认真贯彻《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三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四是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工程,制订实施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方案,将消防水源补建工作纳入城乡规划,2022年底实现市政消火栓设置率达到国家标准,市政消火栓完好率达到100%。二是聚焦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森林火灾消防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针对商贸企业、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制订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 、镇教委、公安蓟州分局杨津庄镇派出所、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工程,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2020年建设任务。加强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口段排查,配合区相关部门完成整治工作。二是配合区相关部门深化“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深入开展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和国省道沿线集镇村庄违规开口、违法占道。三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开展隐患车辆专项整治,全面排查货车、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严格日常监管,清理整治农村地区变型拖拉机。四是督促指导学校和校车服务提供者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强化源头管理、动态监管。改善校车通行条件,加强校车通行管理,提升校车通行安全水平。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六)交通运输(铁路、邮政、水上)安全整治。一是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责任,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整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三是开展城市交通保护区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行为。四是要加大宣传经费投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积极营造良好的安全出行氛围。
(牵头部门:综合治理中心、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
(七)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重点开展既有建筑改扩建结构安全隐患排查、建设工程安全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二是配合区相关部门健全燃气和供热行业管理,确保供气设施安全运行。三是加强排水行业、污水处理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硫化氢中毒预防。
(牵头部门:村镇建设办公室。配合部门:镇教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
(八)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密切行刑衔接,共享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油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涉爆粉尘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牵头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安蓟州分局杨津庄派出所、镇教委、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九)仓储物流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摸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等情况,建立台账。二是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三是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物流企业、大型仓库,要紧盯不放。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牵头部门为:公共安全办公室、消防救援队、镇教委、农业发展服务中心)
(十)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力遏制事故隐患发生。二是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供热锅炉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安全运行水平。
(牵头部门:下仓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进度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8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部门根据各专题和专项实施方案明确的主要任务,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有关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建立各专题和专项《任务清单》。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部门、各村和各企业要深刻汲取个别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事故教训,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根据各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挂牌督办、明查暗访、推广行业或领域标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有针对性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和其他乡镇经验做法,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总结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任副组长,其他分管副职为主要成员的镇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主管副职兼任,成员为公共安全办公室、综合治理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等部门分管负责同志,办公室设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做好日常工作,强力推进我镇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落细落地。各部门要做好统筹配合,协调推动我镇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镇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部门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及时上报组织研判,明确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问题。镇领导对照分管工作和所包片区,定期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查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专项牵头部门要对突出隐患和重点任务跟踪督办,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着力解决重点隐患的整改落实。
(三)制定奖惩措施。按照“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要求,我镇将52个行政村划分成十个片区,按照包村机制设定网格员、网格长,明确其相关责任机制,每季度由镇安委会对网格员、网格长的季度工作进行安全生产季度考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推动工作不力或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的干部在职级评定、干部晋升等评优工作中实行一票否决,情节严重的由镇纪委进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