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杨津庄镇防溺水安全整治方案》
的通知
镇直各部门、各行政村:
《杨津庄镇防溺水安全整治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杨津庄镇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杨津庄镇防溺水安全整治方案
根据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等相关部门文件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明确各部门职责,压实责任,条片结合,严格落实,切实防范和减少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确保全镇中小学学生生命安全,现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专门领导小组
组 长:潘晓东 党委书记
刘 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葛长平 党委委员、副镇长
周 军 人大副主席
李东风 党委副书记、统战委员(兼)
张艳秋 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兼)
高 难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瑞鹏 副镇长
徐国永 党委副书记、派出所所长
赵玉秀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秦世杰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赵立颖 副镇长
王学永 二级调研员
刘艳丽 原人大副主席
赵 诚 党委副书记
佟海文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党卫杰 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
帅 彬 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郝庆哲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齐宗国 河长办负责人
张海青 中心校校长
杨汉军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段晓权 中心校主任
尹占伟 消防站站长
王艳彬 飞鹰救援队队长
刘长会 杨津庄镇卫生院院长
杨晓东 大堼上卫生院院长
焦浩楠 党务工作者
各村包村干部
二、责任分工
中心校:负责学生在校期间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巡查督查。责任人:张海青(中心校校长)、段晓权(中心校主任)、各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
河长办:根据河长制职责,负责全镇各村的日常巡察督查管理,特别是在学生暑假及其他假期期间。重点是及时提示,督导各村河长及两委干部每天定时巡察,同时负责日常巡察检查照片收集工作。责任人:齐宗国(河长办主任)
镇宣传:负责广播宣传,在汛期内每天利用村村通广播多次宣传,利用公众号定期、不定期宣传。责任人:高难(宣传委员)
乡村振兴服务中心:负责河道行水预警提示,巡查督查,保证预警提示及时,如有放水行洪、特殊天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各村。责任人:郝庆哲(乡村振兴服务中心主任)
应急救援队(包括消防站、飞鹰救援队):负责应急演练,应急救援。具体职责为组织村巡察人员、应急救助人员、网格员、两委干部提前进行应急演练,出现紧急情况立即抢险救助,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汇报,根据领导指示进行进一步的应急救援。责任人:尹占伟(消防站站长)、王艳彬(飞鹰救援队队长)
应急处置队(包括安全办公室、综合执法队、派出所):负责应急处置以及重点点位(大的矿坑、沙坑)督查。主要负责带领安全办、执法队针对出现的重大问题、突出问题进行处理处罚。派出所加强防溺水警示宣传和线路巡查,并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发生事故,积极展开调查,及时处理问题。责任人:党卫杰(安全办主任)、帅彬(综合执法队长)、徐国永(派出所所长)
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负责加强对镇域景区(重点是牡丹园)内涉水区域的管理,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做好日常巡查,危险点位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生设备。责任人:杨汉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镇卫生院:负责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责任人:刘长会(杨津庄镇卫生院院长)、杨晓东(大堼上卫生院院长)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支部书记村主任负总责、其他两委成员配合):1.负责将全村每个坑塘、每段沟渠设立警示牌,重点地段设立围挡。
2.安排专人每天分早、中、晚定时对防溺水知识进行广播宣传,强化村民防溺水意识。
3.安排好村域内每个坑塘、每段沟渠的包保责任人(两委干部及网格员),汛期负责每天对本村每个坑塘、每段沟渠监管巡察职守并拍照。如遇到在坑塘沟渠中游泳及岸边玩耍的中小学生,及时劝返,禁止学生下水,以防危险发生。
4.安排专人做好每天的巡察记录、照片归档备查工作。
5.各村成立包括两委干部在内十人左右的应急救援队,负责配合包村干部和支部书记及镇相关部门处理突发事件。
6.如有突发情况立即组织应急救援队救援,第一时间联系公共安全办公室主任党卫杰(电话:13820842299)、综合执法大队队长帅彬(电话:13212131299)、飞鹰救援队王艳彬(电话:15822263567),同时上报包村干部、包片领导。
责任人:各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巡查员(两委干部、网格员)
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各片各村的督查巡察。重点是监督各村设立警示牌及重点地段围挡,指导村干部做好巡察、广播、材料归档备查工作。
联络办:传达上级文件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镇防溺水工作,巡查检查,填报台账,撰写总结材料,迎检协调。责任人:周军(人大副主席)、焦浩楠(党务工作者)
三、督查时间
即日至10月10日
四、督查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开展有针对性的防溺水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提高每一位学生的防溺水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进一步加强学生溺水源头预防,严防学生发生溺水事件。
2.压实责任。镇相关部门主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抓好贯彻落实;根据河长制网格员落实相关责任,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3.严格落实。各村要在管辖范围内的各水域权属主体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坚持每天重点时段多次巡查(每日上午10点至下午5点)。要认真落实学生安全包保责任制度,特别是节假日的值班包保责任制度,各村、各校、各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加强值班力量,值班电话要保证24小时畅通。
4.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大力宣传有关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提醒家长加强对青少年儿童的监护和教育。发出致家长的一封信;开展预防溺水工作全覆盖的家访活动;广泛、深入地对广大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的带领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水域游泳,树立预防溺水的安全理念,掌握相关知识,提高自我防范能力,进一步增强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