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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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渔阳镇安委会关于印发《渔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02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20〕18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渔阳镇安委会关于印发《渔阳镇安全生产

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村、各有关单位:

《渔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已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渔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渔阳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7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为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严格落实“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严控风险、夯实基础,提升能力、消除盲区,排查隐患、狠抓整改,有力推动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取得积极成效。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提高我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全力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推动我镇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真正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识不高、安全发展理念不牢、隐患排查不彻底和抓落实仍有差距等突出问题,着力把“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理念和“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落实到位。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7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一是强化政治教育。在全镇范围内广泛开展“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宣传活动,通过集中学、专题学、自主学等方式全面学习专题片,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研讨交流,深刻领会精神实质。二是强化组织学习。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充分发挥领导班子成员的领学促学作用,结合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用演讲等形式,将安全生产专业化能力培训列入全镇处级领导干部和科级干部、年轻干部、青年干部以及新提职干部培训内容;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村、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干部职工和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三是强化贯彻落实。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镇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结合“安全生产月”“五进”“安全生产专题行”等活动,采取专题展板、微信等手段,持续强化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四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天津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和《天津市蓟州区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办法》要求,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推动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措施。五是强化风险防范。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持续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严格落实安全设防标准。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交通运输、城市建设、危险废物、仓储物流、特种设备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六是强化队伍建设。通过招录、遴选、交流、调任等方式,重点选拔具有化工、电气、安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一线实践经验的专业人员,配齐配强安全监管队伍,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安全监管人员的75%。提高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比例,强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安全监管干部能力水平。(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纪委、监察组、人大主席团办公室、党群服务中心、综合治理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各村委会)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健全安全生产责任链条。从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等方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岗位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企业内部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二是强化安全风险管控。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科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建立完善涵盖各类设备设施、物品、场所和全部工艺操作环节、操作过程的安全防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加强风险管控数据化、信息化工作,力争实现各类企业“一码一源”管理。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制机制。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落实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做到“一企业一套隐患排查标准”。2021年底前,结合我市隐患排查系统升级,做到企业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四是强化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建立提取使用台账,加强审计,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充分运用安全生产专项资金,推动安全技术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工艺和技术装备,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企业实施安责险,推进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五是积极推进标准化规范建设。严格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要求,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企业内生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标准化。充分发挥示范企业榜样引领作用,打造一批安全生产示范标杆企业。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公开公示等制度。健全落实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管理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会)

(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按照天津市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措施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对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双重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三是认真贯彻《天津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严格审批危险化学品项目。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严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四是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五是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会)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和供水渠道工程,制订实施“一区一策”消防车通道综合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制订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森林火灾消防隐患,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旅游、卫计办等重点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三年整治目标任务,着力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会)

(五)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等突出违法行为,全面清查道路客运市场“黑企业”“黑站点”“黑车”“黑服务区”。

(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各村委会)

(六)交通运输安全整治。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各村委会)

(七)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通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专项排查APP,排查企业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全过程环境风险。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企业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信息共享、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强化部门协作,密切行刑衔接,共享信息资源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和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三是推进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统筹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四是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组织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油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等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加强涉爆粉尘安全风险管控,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牵头部门:公共管理办公室,配合部门:综合执法大队)

(八)仓储物流安全整治。一是重点摸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道路货物运输站(场)、邮政快递企业的仓储物流仓库、规模以上商贸企业仓库和零售企业所属物流配送中心等情况,建立台账。二是重点检查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评估、仓储物品管理、“三合一”场所管理、安全责任、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库存清单七方面要求。三是对可能存在的盲区盲点进行排查,对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下以仓储经营为主的企业(场所)进行抽查,对重点单位要组织“回头看”和暗查、夜查,对易发生火灾事故的物流企业、大型仓库,要紧盯不放。对发现的隐患立即责令整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要依法停产关闭。

(牵头部门为:公共安全办公室。配合部门:公共服务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各村委会)

(九)特种设备安全整治。一是强化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生产许可制度,推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排查制度,实现隐患自查自改、闭环管理,全力遏制事故隐患发生。二是突出重点设备和关键环节,推进大型游乐设施、电梯安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供热锅炉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实施精准监管,提升安全运行水平。(牵头部门: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

四、进度安排

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0年6月)。印发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7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镇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二)排查整治(2020年7月至12月)。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各村要深刻汲取个别地方和行业领域在复工复产过程中的事故教训,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排查治理,根据各专项实施方案要求,建立《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定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集中攻坚(2021年)。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工作目标,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及整改措施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动、挂牌督办、明查暗访、推广行业或领域标杆典型企业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

(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有针对性补充完善相关制度、政策措施、法规标准等。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固化形成一批制度成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书记张利勇任组长,镇长金福鹏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公共安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蔡少勇担任,具体负责我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镇纪检、党建办公室、公共管理办公室、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农业发展服务中心、公共安全办公室、公共服务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执法大队、各村委会配合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高质量开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研判机制。镇安委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有关单位、各村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分析会,研究分析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重点问题,对于一时无法整改或存在重大隐患问题,及时组织研判,明确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问题。二是建立督导检查机制。镇级领导对照分管工作和包片,定期带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督查解决难点问题,确保取得实效。各专项牵头部门要对突出隐患和重点任务跟踪督办,倒逼相关企业真重视、真落实,强力推进落实。镇政府定期开展督导检查,着力解决重点隐患的整改落实。三是建立通报督查机制。镇安委会每月对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村、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收集汇总,并结合上报情况,定期通报存在问题,表扬好的部门、企业和典型经验做法。四是建立评价考核机制。把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评重要内容,细化具体评价考核细则,增强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加强安全生产考核检查,层层传导压力、传递责任。

(三)强化监管效能。一是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各职能部门、各企业、各村、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科学谋划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依法依规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着力推动各项整治任务规范有序开展。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结合我镇各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通过不断总结经验教训,建立责任全过程追溯机制,落实事故暴露问题整改督办制度,事故结案后一年内组织开展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履职不力、整改措施不落实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升级评审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等。

(四)严格问效问责。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要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契机,切实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合理划分执法管辖权限,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严格履行安全监管责任,着力消除监管盲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二是强化执法力度。要严格落实“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坚持重拳出击、铁腕执法,加大执法检查频次,采用计划检查、随机抽查、暗查暗访、突击夜查和联合执法等多种形式,开展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执法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坚决予以取;对存在重大隐患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坚决予以停产并挂牌督办;对存在隐患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的坚决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的要从重处罚、上线处罚,始终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坚决杜绝监管执法中的“好人主义”。三是强化精准指导服务。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要督促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实行重点跟踪指导服务,确保整治工作实效。四是强化责任追究。对整治工作落实不到位,职责任务履行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隐患整改不力、整改不积极、推诿推卸责任、工作不到位等失职渎职行为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舆论监督。一是健全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平台,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宣传报道,促进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要加强安全生产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营造有利于安全生产的舆论环境。三是各专项整治工作牵头部门之间、各专项整治工作涉及的有关部门之间,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信息沟通,强化协同联动,做到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确保步调一致、形成合力。各部门要加强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年行动的跟踪服务,及时掌控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并收集好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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