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
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土地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创造“大家用、大家管”的土地管理机制,强化各部门依法管理土地的意识,在认真学习《蓟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的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土地资源对全镇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目标,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循序渐进,构建推进全镇科学管理土地的长效机制,不断增强各职能部门和村级组织履行土地管理职责的自觉性、坚定性和创造性,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总结我镇近年来土地利用和管理工作的经验与教训,初步建立保障和促进全镇科学发展的“大家管,大家用”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使土地资源对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显著提高,依法管地用地、节约集约用地的观念和意识明显增强,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的关系进一步统筹协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更加切实有效。
三、基本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镇政府统一组织,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强力推动。土地管理所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创新机制的目标任务积极参与、各负其责,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统筹谋划,科学安排。坚持从我镇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出发,科学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和具体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发展目标,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三)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从当前土地管理工作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研究和探索宏观调控与市场配置的有机结合,激励与约束双管齐下,法律、经济、行政、科技手段综合运用,决策执行监督紧密衔接,政府、企业、社会积极互动的工作机制,争取在管理水平上有提高,服务能力上有提升,监管措施上有突破,“共管共用”责任机制的运行上有创新,工作实效上有成果。
(四)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土地所、执法队及各相关部门和各村级组织要立足实际,结合本部门、本村的特点,找准切入点,寻求突破点,在镇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有步骤、有计划地稳步推进土地管理工作。
四、目标任务
以“保增长、保红线”行动为契机,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以基本建立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体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用地制度为目标,深入调查研究,积极寻求破解土地管理突出问题的新思路、新途经、新办法,形成富有镇域特色的土地管理长效制度和规范运行机制,进一步履行各职能部门、村级组织强化土地管理的职责,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保障能力,健全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关系,加强统筹协调,使群众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各项管理规范高效。
(一)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四个指标,建立健全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土地开发整理、社会参与的耕地保护责任等机制和制度。建立耕地储备库,实现占补平衡,建立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标志。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违法用地查处等情况负总责,各部门和村级组织向镇政府负责,各部门的站所长、村书记、主任是土地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建立和完善政府相关部门村级组织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日常工作联席会议、绩效考评和问责制度,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村级参与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增强共同管好用好土地的能力和水平。
(二)构建土地调控和市场配置机制。研究制定土地资源参与客观调控的途径、措施和配套方法,综合运用土地规划、计划、审批、供应等行政手段和地价、税费等经济手段参与宏观调控。注重土地政策与产业政策、财经政策的衔接,增强调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建立健全计划管控、土地审批、土地供应、土地批后监管、土地规费调节使用、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与新增建设用地使用评价考核等机制。
(三)构建土地开源节流机制。按照规划引导、政策激励、多元投入、规范管理的思路。做好开源工作,加强耕地保护,确保耕地占补平衡,积极筹集争取项目资金,扩大土地整理范围,提高土地质量,建立建设用地储备库,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工作力度,加强工业用地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指标控制。做好节流工作,建立和完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控制、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城镇存量建设用地盘活等机制和评价体系。按照有限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的要求保障经济发展,保障扩大内需项目用地。切实转变观念,坚持以规划、计划为先导,切实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
(四)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规范化流转机制。坚持产权明析、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结合实际,调研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查找原因,研究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进一步明确流转的范围、对象和程序,制定流转收益价格计算及分配办法。建立健全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新机制,治理、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促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节约与集约利用。
(五)建立健全群众合法权益维护机制。努力解决新农村建设的合理用地要求,推进村庄整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采取多种措施,建立和完善失地农民养老、医疗、就业等社会保障体系。严格按法定程序征收、征用农民集体土地,严格按规定标准支付征地补偿款,确保安置补偿费足额及时到位,妥善处理涉地信访问题,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六)建立健全土地执法监管机制。落实土地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土地执法监管执行力。完善批后监管制度,加强对已批准建设用地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将建设项目依法用地和履行土地出让合同、划拨决定书的情况等作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内容。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下的土地违法违规查处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土地、综合执法、规划建设、电力、村委会、综治等部门的职能作用,积极构建多渠道、多关口防范非法占用土地行为的群防群治网络,有效制止各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加强与公安、司法、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对土地违法案件查处的协作配合,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责任制度。
1、土地管理所是查处违法用地的主体执法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预防违法用地行为的发生,组织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受理对土地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依法查处土地违法案件;负责为用地单位向规划部门上报相关材料,
依法查处辖区内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用地。在违法行为处理完毕之前,向规划部门建议暂停办理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等业务。
2、镇综合执法队:负责全镇范围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
①发现或接到举报,及时到位,做好对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②镇联合执法队,按职责范围负责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
3、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犯罪的土地违法行为当事人进行立案查处,为土地所和执法队的土地执法工作提供治安保障。
4、村委会负责本村范围内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巡查,第一时间向镇土地所和执法队报告。
5、检察机关负责依法受理查处涉嫌土地管理人员和综合执法人员贪污受贿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
6、司法所负责依法收集涉嫌土地违法犯罪案件的相关材料,受理涉及土地执法的行政诉讼案件。
7、土地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发现无用地审批手续或有超占面积、破坏林木、水源、造成水土流失和破坏电力通道走廊,影响电力安全生产等问题,通知林业、水利、水保部门和电力部门,并与相关部门共同依法查处。
8、在土地征收、征用过程中,土地部门负责核实被征土地的具体地类和面积,提供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情况。
五、工作步骤
试点工作从2009年11月开始,2010年9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推进。
(一)组织宣传阶段(2009年11月24日—11月30日)。梳理问题,确定重点。一是广泛宣传动员。学习领会有关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共同责任机制的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启动试点工作。二是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存在的问题,确定试点工作思路和重点工作任务。
(二)制定方案阶段(2009年12月1日—12月31日)。统筹安排,编制计划。按照“科学规划、整体设计、因地制宜、突出重点、逐步到位”的原则,在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分局的具体指导下,镇人民政府组织土地、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做出具体工作计划。试点工作方案报县政府国土分局备案后,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三)查找问题阶段(2010年1月1日—3月31日):分析问题,查找原因。镇人民政府及土地所、执法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检查思想、工作、作风中存在的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不利于构建保障科学发展共同责任机制的突出问题。在分析研究的基础上,对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问题、简化用地报批程序提高供地率问题、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奖励问题、降低土地违法违规发案率强化督查监管问题、推进统筹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问题等。将拓宽用地渠道与保障建设发展、解决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与保护耕地、构建部门联动与协作监管的共同责任机制,作为试点工作的重要内容。
(四)完善制度阶段(2010年4月1日—7月31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系统总结。根据在试点工作实施过程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镇人民政府及土地所、执法队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对现行的土地管理政策、办法和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动态评估,系统总结,推进各项机制和制度的建立完善,出台相关政策,形成试点工作成果。
(五)验收与推广阶段(2010年8月1日—9月30日):检查验收,总结推广。在对试点工作进行总结的基础上,镇政府向蓟县人民政府和国土分局申请进行验收。形成试点成果,在今后土地管理工作中加以应用和推广。
六、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创建保障科学发展的土地管理新机制,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各有关部门要把建立新机制工作作为一项重大任务来抓。为加强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共同责任机制试点工作的领导,镇人民政府成立由分管镇长任组长,党委秘书、土地所长为副组长,综合执法、纪检、综治、司法、公安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土地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并制订工作计划,强化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
(二)完善联动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有关部门要按照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试点工作计划、完善相关工作制度,落实工作职责,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镇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各相关部门全程参与,为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经费保障。
(三)建立考评机制,加大试点工作力度。要建立试点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和促进工作落实各项制度,特别是制订严格的责任制度和奖优罚劣规定。将试点工作列入2010年镇政府对各部门和村级班子目标实绩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责任心强、效果好、如期完成任务的,要给以奖励;对工作进展缓慢、工作被动、没有特殊理由不能如期完成任务甚至给整体工作造成影响的实行年终评奖一票否决。
(四)加强沟通,定期上报阶段性总结。试点工作分为五个阶段实施,每个阶段(结束5日内)工作结束后,各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要写出调研报告,试点工作小组作出阶段性总结报告,定期报县政府和国土资源分局。试点中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解决,按时提交验收申请。
天津市蓟县渔阳镇人民政府
2009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