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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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渔阳镇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201871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07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18〕18号
主    题 :
应急管理\应急工作;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应急管理\防灾减灾工作;人防\人防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渔阳镇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工作的通知

根据区防汛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准备工作的通知》(蓟讯办发【2018】9号)文件精神,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意义非比寻常,责任重大,防汛期间,望各包片领导、包村干部、各村汛期负责人认真细致对待防汛抗旱工作。

据预测,今年汛期海河流域降雨偏多,气候状况总体偏差,极端天气事件可能多发,部分河系可能发生较大洪水,局地强降雨引发严重山洪地质灾害可能性很大。

一、镇级防汛抗旱指挥分部

总指挥:李红军

副指挥:张福余林雪森王玉川孙英华刘学艳

高向军齐宏伟刘代安董爱军魏继东

下设:办公室、转移安置组、救护组、后勤组、水情巡查组、抢险组、物资物料组

二、村防汛组织体系

辖区内70个村设置防汛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两委班子组成,分别负责本村的防汛、抢险、救灾、避险工作。遇到汛情时,包片主要领导、片长、包村干部要第一时间到现场安排调动指挥,立即组织受到洪水威胁的村庄及涉及到的村民进行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且通过手机等通讯方式将现场情况及时报告镇主要领导。汛期各村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所有人员24小时开机,通讯畅通。

三、建立村防汛灾害防御应急小组

村级设立防汛灾害防御应急小组,负责本村应急抢险、救灾、群众转移任务,接受镇政府的统一指挥,参加完成镇政府临时指派的应急抢险、救灾、群众转移等任务。

四、报告制度

村级设立监测员,如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向村防汛灾害防御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报告,村防汛灾害防御应急小组组长或其他成员向镇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时,可越级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并向危险区报警。

情况报告格式:我是XXX村XXX(姓名和身份),XXX时XXX分,发现(发生)XXX情况。

五、预警

1、预警启动时机

(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时,发布暴雨预警信息;

(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时,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

(3)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

(4)当水库及塘坝出现重大险情时,发布相关信息。

2、预警发布及程序

(1)一般情况下,镇防汛指挥机构接到区防汛指挥部发布的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息后,可按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

(2)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时,镇防汛指挥部可直接发布预警,并向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在最短时间内完成预警工作。

3、预警方式

根据本镇及各村的实际情况,设预警信号移动电话、广播(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广播、报警器、鸣锣);当情况紧急,通信中断时,镇(乡)政府应立即派专人送达预警信息。

六、应急响应

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1)按灾害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应急响应分为四个等级,即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Ⅳ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

(2)进入汛期,镇、村防汛指挥机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3)塘坝的防洪调度由所属乡镇人民政府和防汛指挥机构负责,必要时,视情况由区人民政府或区防汛指挥部指挥调度。

(4)突发山洪灾害时,镇防汛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抢险、减灾、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5)山洪灾害发生后,受灾村或当地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向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并同时报区防汛指挥机构。任何个人发现水库、塘坝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突发山洪灾害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和区防汛指挥机构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指挥机构通报情况。

2、一般防汛突发事件(Ⅳ级)的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一是气象预报或市防指通知大到暴雨预报;二是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汛限水位;三是发生一般洪水。

(2)Ⅳ级响应行动

镇防汛办主任负责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防汛工作的指导,危险区内地村加强对汛情的监测,并将情况通报政府和镇(乡)防指成员。

3、较大防汛突发事件(Ⅲ级)的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一是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防洪高水位;二是发生较大洪水;三是山区水库或塘坝出现险情。

(2)Ⅲ级响应行动

一是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密切监视汛情、险情的发展变化,加强工作指导,并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应进驻所包村,协助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加强各项防御工作。

二是镇防汛指挥机构,派出应急抢险队进行抢险,组织可能受威胁的住户做好转移准备,及时向区防指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4、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Ⅱ级)的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一是水库、塘坝水位达到或超过设计洪水位;二是发生大洪水;三是山区水库或塘坝出现重大险情。

(2)Ⅱ级响应行动

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相应工作部署,加强工作指导,向危险区发布预警;应急抢险队立即赶赴出险地点进行抢险;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全部进村,协助村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做好群众随时转移的准备;立即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镇防办加强值班,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工情的发展变化,做好汛情报告和信息传递工作。

5、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Ⅰ级)的响应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一是一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50毫米、24小时降雨量达到或超过120毫米;二是发生特大洪水;三是山区水库或塘坝发生溃坝。

(2)Ⅰ级响应行动

镇指挥机构指挥负责做出应急工作部署,组织抢险救灾,组织危险区群众立即撤离,并立即将情况上报区防汛指挥部;应急抢险队立即赶赴出险地点进行抢险;包村领导、包村干部全部进村,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镇防办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及时报告汛情、灾情、抢险救灾措施和进展情况。

七、转移安置

转移工作实行镇、村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充分发挥干部、党员的作用,统一指挥,安全第一。转移安置原则如下:

1、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

2、转移地点、路线,就近、安全的原则。

3、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流、沟谷或易滑坡地带。

八、抢险救灾

1、抢险救灾准备

(1)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发动群众广泛宣传,作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提高防灾救灾的群众意识。

(2)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根据各村实际,人口多少,同统一调配车辆,服从镇防汛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作好物资的调拨,伤员的救护工作。

(3)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等)各村负责防汛物资和资金,卫生院作好防疫和救护工作。

2、抢险、救灾

(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区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

(2)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安排专人监测、防御。

(3)发生灾情,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

(4)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队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

(5)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

(6)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

九、保障措施

1、汛前检查

汛前,对全村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

2、宣传教育及演练

对本预案内的主要内容,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群众进行宣传。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组织人员开展实战演练。

3、纪律

在汛期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中,严格执行以下纪律:防汛机构实行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包村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离岗外出;值班人员积极主动做好情况搜集和整理,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全方位掌握情况;遇到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做到不延时、不误报、不漏报,随时登记处理结果;不得推诿和拖延;对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失职、渎职、脱岗离岗、不听指挥的,追究相应责任;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追究法律责任。

十、防汛重点

由于我镇属特殊情况,地理位置比较复杂,分别为山区、库区、城区。山区以防山洪、山体滑坡、泥石流为主;库区以村民转移为主;老城区以防内涝为主;新城区以部分没有拆迁户、危险房屋转移安置为主。

对于此次防汛抗旱工作,各村要进一步加大河渠清障力度,健全组织防汛机构,落实人员转移安置措施,按照“谁设障,谁清除”的原则,及时做好河渠清障工作,确保行洪畅通。

2018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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