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渔阳镇关于转发《蓟州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
禁火令》的通知
各行政村:
当前,全镇已进入森林防火高火险期。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蓟州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禁火令》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全镇人民自觉遵守。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30日
渔阳镇党政办公室 2019年3月30日印
蓟州区森林防火高火险期禁火令
一、禁火期:即日起至2019年5月31日。
二、禁火区域:全区林区及距林区200米范围内。
三、严禁在禁火区域内违章烧荒、烧田土坎、吸烟、乱扔烟头、燃放鞭炮、上坟烧纸、玩火自娱等动用明火行为。
四、严禁在林区和景区内私拉乱接电线和室外用火。
五、严禁销售、放飞孔明灯(许愿灯)等空中悬浮的易燃、易爆品。
六、各防火责任部门和有关乡镇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大看护、管控和检查工作力度,及时消除森林火灾隐患。
七、违反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相关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迅速报警(报警电话: 29125119)。
九、本禁火令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