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渔阳镇农产品质量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因农产品质量安全对我镇人民造成的危害,规范和明确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处理事故,保障社会稳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畜牧法》和有关法规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是指在畜禽生产中使用违禁兽药和饲料中使用违禁饲料添加剂及农作物农药残留超标等情况。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有效防治的原则,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
二、应急处理指挥机构
为加强我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成立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对本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负责监督、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处理的各项具体工作。
三、部门职责
1、农业办:负责协调工作,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负责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查处违法、违规经营兽药、农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肥料以及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兽医器械的行为。
2、畜牧站:组织做好农产品的日常检测工作,包括负责对生猪饲养场、屠宰场药物残留的检测。定期对生猪饲养户、检测人员开展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组织预备队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推广最新知识和先进技术,对不合格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等。
3、卫生办:负责加强对市场、餐饮食堂内加工农产品的场所进行卫生监管;对因农产品引起食物中毒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对引起中毒的熟食品作出鉴定报告。
4、财政所:保证事故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加强经费的管理和监督。
5、公安派出所:协助做好本辖区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6、医院:对出现因农产品事故而引起人体病症的人员进行救治。
四、预防与应急准备
1、按照分类指导,快速反应的要求,制定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做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专门教育,增强全社会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3、建立统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预防控制体系,镇兽医站建立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检测与预警系统。
4、加强应急事故服务的建设,配备相应的事故处理物资、技术、设备和人员,提高农牧部门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防治能力。
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报告
1、农业办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在1小时内向镇政府及县、市农业局报告:
(1)畜禽产品农药残留严重超标的;
(2)蔬菜上市销售,检出农残超标,并且去向不明的;
(3)发生或者可能发生因食入农产品引起中毒事件的。
2、镇农业办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加强事故监测,密切注意事故动态。
3、根据事故需要,协调领导调集技术、人员、物资等给予紧急支持。
4、下发通知,督促对本辖区内同类产品认真开展自查,掌握相关情况,同时宣传文化中心做好宣教工作。
六、应急处理
1、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领导组组织专家对事件进行综合评估,启动本应急预案。
2、应急预案启动后,有关部门应当根据预案规定的职责要求,服从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的统一指挥,立即到达岗位,采取相关的控制措施。
3、事故发生后,镇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保证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所需的救护设备、救治药品、器械等物资的生产供应。
七、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随时保持与区农业局、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的联系,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检测、诊断、防治等手段。
2、物资保障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检测仪器、检测试剂、防护用品等的储备。
3、资金保障 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物资、事故预防控制、事故检测等资金的储备。
附件:1、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成员名单
2、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
渔阳政发[2019]17号附件1 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成员名单.doc
渔阳政发[2019]17号附件2 渔阳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doc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4月20日
(联系人:王鹏 联系方式:2914.2109)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综合办公室 2019年4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