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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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渔阳镇小毛庄村办公场所规划改造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11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15〕15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渔阳镇小毛庄村办公场所规划改造的

小毛庄村党支部、村委会:

你村提交关于《小毛庄村办公场所翻建改造的申请》收悉,经研究,渔阳镇原则同意小毛庄村办公场所翻建改造,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1、因建设规划需要及沿街建筑立面美观,需将小毛庄村原有村级办公场所东侧建筑物(村级卫生所)拆除,拆除后此地块不允许建筑,只能做为停车场所及绿化用地。

2、拆除村卫生所前,小毛庄村委会和投资商共同商议村卫生所的安置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请渔阳镇政府。

3、翻建房屋需要符合县规划局的道路两侧建筑退线(路中向两侧反40米)要求。

4、翻建房屋外立面建筑方必须按照渔阳镇沿街门市导则效果图建设。

5、拆建房屋由施工方向渔阳镇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所交纳建筑垃圾保证金10000元。

6、建筑工地外围由施工方建围挡,必须使用灰色围挡将工地周圈围挡好,建筑渣土苫盖,车辆进出保证清洁,保证文明施工。

特此批复。

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5 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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