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
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各相关部门:
近期,湖北武汉等多地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批示。市、区两级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津规自森保发〔2020〕30号),要求全面加强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工作,现就我镇有关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疫情防控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形势严峻。市委、市政府专门制定了应急预案,市、区党委政府分别成立了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对防控工作进行了专题会议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我镇成立了以镇委书记张利勇同志,镇委副书记、镇长李红军同志为组长的渔阳镇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全力防控新型冠状病毒。镇辖区各村、单位要从保障人民生命安全高度,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底线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的重要部署,不折不扣地把各级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二、严密监测,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各村及相关部门要组织人员力量,扩大野生动物巡查范围,加大巡查频度,重点是候鸟等野生动物的主要分布区、越冬地、繁殖地、迁飞停歇地、展示展演馆、人工繁育场所、餐馆、交易市场等疫源疫病高危区域。认真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种群动态巡查观测与记录,一旦发现候鸟等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或病症等情况要及时报告。要督促辖区内展示展演馆、人工繁育场所做好卫生消毒和野生动物疫病防范工作,阻断疫源野生动物与家禽、家畜的接触途径,防止可能的疫病传播。对獾等可能携带新型冠状病毒的野生动物,要开展排查上报,加强其饲养繁育场所的监管,实施封控隔离,严禁对外扩散,禁止转运贩卖。山区村、有林单位要加强对野外獾的保护,开展对所辖村庄的宣传,严禁出现冬季非法猎捕。
三、应急响应,科学处置突发疫情
各村要严格按照《蓟州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的要求,对疑似疫情,要在做好快报工作的同时,及时采取临时现场封锁、隔离控制等防控措施,对确诊野生动物疫情的要启动应急响应机制,按照工作职责,科学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确保电话畅通,公布举报电话,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
四、加强督查,切实落实各项措施
各村要加强对辖区内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认真排查、发现防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进行完善和整改,全面提高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宣传,倡导科学健康饮食
各村要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加强食用野生动物健康风险提示,增强公众保护意识,为强化野生动物疫情防控营造良好氛围。
六、强化信息报送
区领导小组要求自2020年1月23日起实行日报制度。为保障我镇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防控日报工作顺利准时,请各村每日上午9:00前将《野生动物疫情报表》通过镇村工作群以电子版上报,有突发情况随时报告。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日12:00前汇总信息报区领导小组。
请各村明确具体联系人,并将联系人姓名、电话于2020年1月23日17:00前报镇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孙志会,联系电话/传真:60125716
附件:1.野生动物疫情联系表
2.野生动物疫情报表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