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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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渔阳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159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17〕23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渔阳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部门、各村:

现将《渔阳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8月20日

渔阳镇党政办公室2017年8月20日印

渔阳镇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讲话精神,按照市、区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建立“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机制。不断深化改革,以创建“安全发展镇”为载体,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坚守红线,强化责任,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依法治理,夯实基础,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为我镇经济社会建设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履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行业必须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大力推进安全发展镇创建;深化标准化提升工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进一步减少一般事故,控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力争事故总量、死亡人数、受伤人数、经济损失为零,打造好的安全生产形势。

三、主要任务

积极推进“安全镇”创建,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安全标准化提升工程,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治理,有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一)全力推进安全发展镇创建。各党政副职按照责任分工监管各村和各部门要按照区政府的统一部署,认真落实镇政府制定的“安全镇”创建方案,突出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调整安全发展结构等八个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由传统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全面提升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

(二)全面实施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是落实企事业单位主体责任,提升企事业单位本质安全水平的有效措施。各党政副职监管各村、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国标”,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改善、固本强基,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全面推动企业按标准化提升工程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实现标准化提升。

(三)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根据我镇各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和生产安全事故规律分析,我镇当前主要应加强对道路交通、消防安全、液化气、水电、建筑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道路交通要加大道路安保工程建设、重点隐患路段整改以及客运车辆、渣土车、农用车、摩托车、校车等专项整治;消防安全要以森林防火、民宅防火、企业防火安全为重点;水电主要要抓好汛期安全、设备检测监管等工作。此外,学校、医疗卫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农机等行业领域按照各自职责,各村按照属地原则,抓好专项整治,做到重点突出,全面整治,不留死角,防患未然。

(四)加强基础建设。强化队伍建设。根据上级要求,镇安监办配备2名以上专职人员,同时要按规定配备村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改善安全监管条件。镇政府要将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列入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加大经费投入,逐步配备镇安全生产监管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建立健全属地管理汇报制度,加强对在建工程的监管,对工程队到辖区内施工的,由村安监员在工程队进场施工2天内向镇安监办报备。

(五)完善应急救援体系。1、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要从实际出发,制订完善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规定备案;镇政府要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2、加强应急队伍建设。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快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建设,并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和水平。3、落实应急救援分级响应。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和各村要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党政办、安监办报告事故情况,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组织开展救援工作、妥善处理并做好善后事宜,由镇将情况上报给上级有关单位。发生一般事故的,镇政府分管行业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镇安监、派出所、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并做好善后工作。发生死亡事故的,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镇政府分管行业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镇安监、派出所、卫生及其他有关部门负责人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善后工作。

(六)强化安全发展宣传教育培训。一是强化宣传。各村、各部门要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将安全生产、安全发展作为宣传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教育进企业、进工地、进机关、进学校、进村户“六五”活动。要把安全发展、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充分利用媒体平台进行安全生产公益宣传;镇、企事业单位、施工工地要设立固定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和警示标志,提升全社会的安全防范意识。二是强化培训。要加强各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工作要突出安全监管人员的基本要求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注重理论联系实际,不能走过场,确保培训课时到位,保证培训质量,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镇安委会要负责对村安监员进行培训;行业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负责人进行培训,村密切配合;要督促企业依法做好“三级”教育培训;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抓好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工作的落实。

四、保障措施

(一)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实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具体负责、各副职按线、片、行业负责监管、相关部门联合行动、全镇上下共同参与”的网格化管理,确保安全创建工作格局。

1、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充分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宏观领导的职能作用,企业法人、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属地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同为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由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镇党委组织每季度1次,听取安全生产工作专题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安全生产重大问题;根据工作需要,可采取党政联席会议、联合发文等方式,切实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镇党委明确一名委员负责党委口安全生产领导工作,联系、协调本级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将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和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以及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之一。村、企业根据工作需要经常性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本村、本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研究制订工作计划,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扎实抓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2、强化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镇政府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其中政府主要领导每年亲自主持召开不少于两次,分析本地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深入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题调研,研究解决我镇安全生产的重大或者突出问题。镇政府每年向各村和属地企业下达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控制目标。镇政府安委会要组织对各村及属地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及其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推进重点工作开展,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情况等,开展半年跟踪督查和年终考核,督促抓好落实;安委办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工作扎实有效开展,督促各村、各部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3、强化部门安全监督管理。包片及行业分管领导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行业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分管领导的专业监管、行业监管和指导责任。行业分管领导和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县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每季度至少要召开一次会议,分析本行业、本领域的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班组长的安全责任,提高企业管理水平。要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提高防范能力;按规定提取安全经费,确保安全投入;推行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能力。

(三)建立常态化安全检查机制。镇安委会要制定全镇常态化检查方案,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常态化安全检查工作的落实,镇安委会下设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组织开展对所属行业的常态化安全检查;各村各企业每季度对属地进行一次检查;镇党政主要领导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检查、分管领导每个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检查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进行,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及时掌握生产一线的真实情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基层。

(四)建立责任追究与“一票否决”制度。

1、落实责任追究制度。(1)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由县政府组织调查处理,根据调查结果,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理。(2)建立诫勉约谈工作机制,对安全生产工作不落实、出现安全生产形势逆转或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死亡人数(不包括交通安全事故)的村和主管部门,由镇党委、镇政府或镇安委会领导对村和行业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性质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3)各村、各有关单位及其主要领导、参加各类荣誉称号评选必须征求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意见。

2、实行“一票否决”制度。对各村、各部门及负有直接责任的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当年不得参加评选有关荣誉及表彰奖励活动:①一年内发生较大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②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③谎报或隐瞒不报生产安全事故且造成恶劣影响。

(五)建立激励机制。坚持尽职免责原则,激发和保护各村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对认真完成年度安全生产主要工作任务、较好控制生产安全各项指标的单位和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工作成绩显著的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通过国家级安全生产标准化验收达标的企业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实行生产安全事故、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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