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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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逯庄子村新建农贸市场的批复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17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13〕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逯庄子村新建农贸市场的批复

原逯庄子村集市不符合县委、县政府关于《清理整顿公路集市确保交通畅通安全》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村两委会研究决定,将原集市迁址到逯庄子村邦喜公南侧(东西宽80米,南北长130米)用于新建农贸市场。

特此批复。

天津市蓟县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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