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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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对燃气开阀点火安全检查及燃煤配送相关要求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1106XG/2020-0018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发 文 字 号 :
渔阳政发〔2019〕14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燃气开阀点火安全检查及燃煤配送

相关要求的通知

各村:

根据我镇“煤改燃”工作燃气已到达户内并安装完成具备通气点火取暖条件已到90%左右的实际情况,为巩固“煤改燃”工作成果,坚持用户应改即改,即改即用的要求,结合我镇还有部分农户燃气还没有通到户内或不具备安装条件的现实情况,特提出燃气开阀点火(安检)及燃煤配送的相关要求:

一、根本原则

坚决执行今冬明春采用清洁能源取暖过冬的原则;坚持让老百姓温暖过冬、不让老百姓挨冻的原则;坚持已改装完成的燃气用户必须使用燃气取暖的原则;坚持对没有完成安装燃气的用户使用清洁型煤取暖、坚决杜绝购买劣质散煤取暖

二、已安装完成燃气取暖的用户今冬明春取暖安排

1.10月25日开始,中燃公司进行燃气逐户安检排查,安检一户点火一户,各村务必高度配合,11月15日之前必须让燃气用户取上暖。

2. 各村在此次安检过程中承担的任务:各村村干部及安全协管员要高度重视,做好领户、注水、安装电池、点火、燃气炉及气路故障报修等工作。主动作为,加强担当,与中燃公司到村安检人员做好无缝对接,防止因协调不到位而影响通气点火的情况发生。

3.农户需自行购买四块五号电池用于表内安装,中燃公司不再提供。

三、对未安装燃气取暖农户今冬明春取暖安排

1.因燃气管网未到位或因技术原因无法安装的农户,采用清洁型煤取暖。

2.因燃气管网已到达户前,农户拒绝安装造成燃气管网未安装完成不能采用燃气取暖的用户,可以采用清洁型煤取暖,但需由本人提出申请,村两委班子开会商议、批准后,方可订购清洁型煤。

3.订购方式与2018年基本相同,每吨600元。具体联系人为镇燃气办张大鹏,手机号码18102015000,并填写附表1,履行订购程序。

四、对已安装燃气取暖但个别存在“一宅多户”并具有两套供暖系统的农户今冬明春取暖安排

1.订购原则

已安装完成燃气取暖,但因房屋结构复杂且一宅内居住人员较多,燃气取暖不能满足取暖需要且宅内具有两套及以上供暖系统的农户,没有与燃气炉供暖系统相连的供暖设施,可以申请订购清洁型煤取暖,但每宅订购清洁型煤不得超过两吨。

2.订购方式

1)个人申请(填写附表2)。可由村民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务必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弄虚作假。

2)审批。村接到村民申请后,村主要干部需安排专人进行现场查看,核实情况,确认情况属实,需召开两委班子及包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做好会议记录,填写附表3,并公示3日,无异议方可上报镇燃气办张大鹏处,履行订购程序,手机号码18102015000。

3.坚决杜绝定完清洁型煤后拆改燃气水路设施,全部使用清洁型煤取暖的现象,一经发现,镇会同中燃公司拆除其户内燃气设施,并拆收燃气壁挂炉,村主要干部要加强监管,严防此类现象发生,若村内出现此类现象,镇相关部门将会同镇纪检监察部门对村主要干部进行追责处理。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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