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村、各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落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单位职能,结合实际制订本细则。请对照《考核细则》,认真做好年度农产品安全工作,并在要求时间内及时上报相关考核材料。
附: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天津市蓟州区渔阳镇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5日
2019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序号 |
考核内容 |
评分要点 |
自评扣分 |
考核扣分 |
备注 |
1 |
把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村要配备1名农产品安全监管员,做好灾患安全监管工作。 |
没有配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的扣0.5分;农产品监管员不参加培训会议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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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强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并做好记录,引导农户或种植生产企业加入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三品”认证,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生产技术宣传教育。 |
没的与辖区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签订责任书扣0.5;没有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巡查记录扣0.5分;没有引导企业加入农产品追溯平台的扣0.3分;没有引导企业开展“三品”认证的扣0.2分;没有组织指导辖区内企业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知识宣传、教育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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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
辖区内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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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考核和计分方法
1.自查评分:各村依照本办法,结合年度工作进行自查评分;
2.年终考核:在自查评分的基础上,结合平时检查情况和年终工作实际确定考核结果(最高扣5分),并报镇党委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