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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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88058/2023-0000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发改〔2023〕9号
主    题 :
能源\天然气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

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

根据我市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经研究,我区非居民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参照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23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燃气销售价格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3149号)文件执行。具体事项如下:

一、销售价格

2023年非采暖季城市燃气管网非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为:一般工商业及其它用气每立方米3.55元。各天然气经营企业可在不超过上述价格的前提下,综合考虑购气成本、配气价格等因素,自主制定具体销售价格。

二、执行时间

上述价格自2023年4月1日起执行。

三、有关要求

各天然气经营企业要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认真做好抄表计量、价格结算、政策解释等工作,要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确保我区天然气稳定安全供应。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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