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刻汲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重特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蓟州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及我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我市50条具体落实举措,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党政领导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大起底”排查、全链条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工作原则
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聚焦燃气地下管线周边电力、通信等工程建设施工项目。严格落实“八个一律”制度,全面消除燃气安全重大风险隐患。着力破解燃气安全深层次矛盾问题,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做到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燃气安全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 逍
副组长:张建民 李孟和 徐建民 李 宁 李亚宾
成 员:各科室成员
三、工作任务
(一)深入排查整治“问题管网”等燃气输送配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将“八个一律”工作要求纳入建设项目审批许可环节,强化刚性约束,加强事前作业阶段监管的有效衔接。全面排查燃气地下管线周边电力工程建设施工项目,既要查隐患问题,又要查手续制度问题。配合住建建设单位施工许可未报区住建委审批、未落实“八个一律”相关要求的,一律不得施工;涉及供电挖掘施工由建设单位向区住建委和区城管委报备,做好事前审批和事中作业阶段监管。(责任科室:电力科)
(二)深入排查生产用气的工业企业安全隐患。按照督导工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加强对使用燃气生产的工业企业的安全检查,检查燃气管道安全装置、警示标志是否完好;检查企业是否全面排查超期服役、维修抢修频次高的老旧管线和运行不达标的燃气调压站以及老化锈蚀严重的室内管道等情况。(责任科室:各包保组)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23年9月至11月)。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2023专项行动和夏季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深挖细查、对深层次矛盾问题“大起底”,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坚决消除风险隐患。
1.排查方式。各包保组成员要做到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提高排查整治工作质量。督促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整改燃气安全风险隐患。
2.建立台账。各包保组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逐一登记在册,明确完成时限。坚持“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避免排查整治不深入、不细致、“走过场”,查不出问题或者查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3.加快整治。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行立改,消除隐患。因客观原因无法立即整改到位的,要确定有效管控措施,防范风险隐患上升为安全事故。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2月至2024年6月)。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确保存量安全隐患逐项及时整改到位,防止久拖不改、改后反弹。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24年7月起)。深入剖析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健全燃气安全管理体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人员安全素养,推动燃气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担当,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不折不扣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充分认识整治方案就是责任书、军令状,要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清醒头脑,落实相关职责。
(二)加大检查力度。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问题,要严格落实“四铁”和“六必”要求,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问题,要坚持原则,不迁就、不变通,坚持整改。
(三)营造浓厚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进一步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用气技能。充分发挥镇、乡、开发区和媒体监督作用,对隐患问题突出、工作不严不实等问题及时进行曝光,形成齐抓安全、共治隐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