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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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县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K002945850/2020-0013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教育发〔2014〕23号
主    题 :
财政审计\行政收费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2014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依据《市教委关于2014年天津市初中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委〔201430  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办初中免试就近划片招生。城区直属初中招生范围由教育局划定,镇乡初中招生范围由镇乡中心学校划定。直属初中具体招生范围见《2014年直属初中招生范围》(附件1)。

凡经过毕业考试(含补考)达到毕业标准的学生,相应的初中学校均应予以接收。

2.民办学校实行自愿缴费入学;民办初中校招生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举行选拔性考试(渔阳中学面向城区直属小学招生720人,晟楷中学面向全县招生450人)。

二、报名条件

1.达到毕业标准的小学毕业生均有资格填报本片公办初中。

2.城区直属小学及渔阳镇小学部分(升入直属初中的)毕业生均有资格填报渔阳中学。

(注:现在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升入城区直属初中条件,到城内参加小学毕业考试的,可视同直属小学毕业生。)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地点与时间

1.本县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毕业学校报名,报名时间:61617日。

2.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在城区以外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需在71920日持相关材料到县中招办报名。

3.本县户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城区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学校所在乡镇初中的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并填写《2014年蓟县回户籍镇乡升学联系信》, 需在61620日持此信到原户籍镇乡中心校办理升学手续。

4.本县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毕业生想回本县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所在地取得七年级学籍再转入我县。

5.有意愿报晟楷中学的学生到晟楷中学报名。

(二)报名手续

1.本县小学毕业生

1)升入直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城区户籍(或本县城外户籍城区拥有自有住房的),需提交户口本、房屋产权证。

②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户口本、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或就业证。

③外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户口本、居住证(尚未领取居住证的提交《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房屋租赁证、营业执照或就业证。

注:房屋租赁证凭房屋租赁协定、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的证明到县房管局办理;就失业证凭用工单位开具的务工证明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

2升入镇乡所属初中的小学毕业生需提交的材料

①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交户口本。

②本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户口本、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明。

③外省市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交户口本、居住证(尚未领取居住证的提交《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或就业证明。

注:房屋租赁证明由村委会开具;就业证明由用工单位开具。

2.非本县小学毕业生

我县户籍在本市其他区县就读的小学毕业生,按照(在外省就读的,参照)2014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办理回户籍区、县升学的工作流程》安排入学。

外省户籍按照(本市其他区县户籍参照)《关于做好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蓟州区接受教育登记工作的通知》安排入学。

四、资料审验及毕业生信息完善

1.报名资料初审

本县小学毕业生的报名资料由报名学校负责初审。一是审核提供资料是否齐全。二是审核资料真伪,必要时要与有关部门进行核对或实地调查。

2.完善毕业生信息

各校登录中小学信息采集系统,对本校毕业生信息进行修改和完善,将学生划分到对应学校、对素质报告单的信息进行补充(其中学科等级信息待小学毕业考试后再填写)。

3.时间安排

报名资料初审与完善毕业生信息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开展,各高校625日前完成初审与信息录入工作。

五、资料复核及其他工作

1.城区直属小学毕业生和渔阳镇所属小学属于升入直属初中部分的毕业生报名手续报教育局复核。其他本县小学毕业生报名手续报所在乡镇中心校复核。

2.复核时间

  626  蓟州区第一小学

  627  蓟州区第七小学

  渔阳镇中心校

  630  蓟州区第二小学

71  蓟州区第三小学

72  蓟州区实验小学

73  蓟州区第六小学

镇乡复核时间由镇乡中心校在上述时间段内自定。

3.复核时携带资料

教育局复核:除上述报名资料,学校还要带《六年级毕业生基本信息表》两份。

镇乡中心校复核携带资料由中心校确定。

六、录取及通知

1.录取

全县所有初中校均在教育局的指导下,使用复核后的信息,按照先公办、后民办的顺序进行录取。

录取工作于721日前完成。

2.通知

721,毕业学校打印并发放渔阳、晟楷两所学校的入学通知单。

723渔阳、晟楷两所学校组织新生报到。

728通过毕业学校发放公办学校入学通知单。

730各公办初中校组织新生报到。

731各初中校在“中小学信息采集系统”中,对各校的报到结果进行确认。

七、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科学制定招生实施方案并报教育局备案。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规范操作,统筹协调好招生工作。

2.强化宣传。各学校要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宣传我县义务教育学校现代化建设成果,宣传“身边好学校”,为初中招生创设良好氛围。要将招生范围、报名时间、报名手续、咨询电话等在校内明显位置进行公示,保证招生政策公开、透明。

3.严明纪律。各学校要严格遵守招生工作纪律,严禁乱办班、乱收费、超标准收费、跨年度收费;严禁分重点班、实验班;严禁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借读费;严禁招收非蓟州区蓝印户籍学生。


附件:

1.2014年直属初中招生范围

2.2014年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3.2014年回户籍镇(乡)升学联系信

4.2014回户籍镇(乡)升学学生汇总表

5.2014年民办校预录学生名册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14610


  

附件1:

2014年直属初中招生范围


第二中学

1.武定街步行街—武定西街—人民西大街以南,渔阳南路—津围公路以西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2.五里桥村、上闸村、三岗子村、西北隅村、西关村、西南隅村、南关村、杨园子村常住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燕山中学

1.武定街步行街—武定西街—人民西大街以北,渔阳北路—迎宾大街—东风路—泰和庄园西侧乡村路以西(含泰和庄园、至道庄园)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2.马家崖村、周庄村、贾庄村、吴庄村、大刀剪营村、小刀剪营村、白马泉村、小岭子村、闯子岭村常住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第四中学

1.兴华大街以南、二六九路以东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2.兴华大街以北,康平路以东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3.东果园村、西果园村、营坊村、小毛庄村、大毛庄村、渔桥村、围坊村、黄安子村、下宝塔村、上宝塔村、七里峰村、逯庄子村、黄土坡村、郭庄子村、东大屯村常住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实验中学

1.兴华大街—文昌街沿线以南,渔阳南路—津围公路以东,二六九路以西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2.兴华大街—文昌街以北,渔阳北路—迎宾大街—东风路—泰和庄园西侧乡村路(不含泰和庄园、至道庄园)以东,康平路以西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3.东井峪村、西井峪村、桃花园村、池庄子村、崔店子村、土楼村、东北隅村、东关村、穆庄子村、东七园村、东南隅村、张庄村、东大井村常住农业户口小学毕业生。






附件2:

2014年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范围


第二中学

津围公路—渔阳南路—渔阳北路—迎宾大街—东风路—泰和庄园西侧乡村路(含泰和庄园、至道庄园)以西居住的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实验中学

津围公路—渔阳南路—渔阳北路—迎宾大街—东风路—泰和庄园西侧乡村路(不含泰和庄园、至道庄园)以东居住的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附件3:

2014年回户籍镇(乡)升学联系信

        

  中心学校:

我校毕业生  ,性别  ,身份证号  ,学籍号  ,报名号  ,为贵镇(乡)  村户籍。因不符合直属初中入学条件需到你处升学,请予接收。


  (小学)

2014年 月 日



  

  小学:

贵校毕业生  ,学籍号  ,报名号  ,符合我镇入学条件,为  中学(校号:  )招生范围,同意接收该生回我镇升学。


  (中心校)

2014年 月 日


  
  

附件4:

2014年回户籍镇(乡)升学学生汇总表

学校(中心校)        日(章)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原所在学校

转往镇(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附件5:

2014年民办学校预录学生名册


单位:  

学籍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毕业学校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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