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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
市教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校
和幼儿园校舍管理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现将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管理规定》的通知(津政办发〔2013〕89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并认真抓好校舍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改,确保校舍安全。
附件: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校舍管理规定的通知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