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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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K002945850/2020-00187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教育发〔2009〕31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

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直属单位:

秋季开学在即,为了更加科学、有效的做好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教体艺厅[2009]7号),市教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津教委体[2009]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鉴于目前我国甲型H1N1流感新增病例呈上升趋势,防范秋季开学后甲型H1N1流感在学校内的暴发流行,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将甲型H1N1流感防控列为学生秋季开学的一项重要工作。建立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领导小组,制订切实可行的防控方案,明确疫情报告人,并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配备防控物资。

二、科学防控甲型H1N1流感,严防校内传播

1.各学校要按照教育部、市教委要求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做好学生返校后的每日监控工作。特别做好每天的晨、午检工作。指定专人做好学生和教职工因病缺课登记和随访工作。一旦出现学生、教职工因病缺勤,应及时了解原因。

2.开学后,各单位要将集体活动尽量安排在操场上。发烧37.5度以上的学生禁止参加一切活动。

3.开学后一周内,各单位要对校园环境进行彻底清扫,特别对教室、食堂、宿舍、厕所等重点部位进行每天一次消毒。将防控甲型H1N1流感作为开学第一堂课进行健康教育。学校要以各种形式普及甲型H1N1流感的相关知识,倡导文明的健康行为。要加强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

附件: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意见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二〇〇九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秋季开学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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