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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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县教育局关于印发蓟县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K002945850/2020-0024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教育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教育发〔2016〕3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教育局关于印发蓟州区校园安全大检查

大 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乡中心校、直属单位:

现将《蓟州区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蓟州区教育局

2016年10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蓟州区校园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迅速落实县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维护校园和广大师生安全,县教育局决定集中开展一次校园安全隐患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非教学单位,要把这次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牢牢把握制订检查方案、排查问题隐患、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工作环节,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教育局成立由刘兆来、王仲齐任组长,班生、卢金生、杨晓红、张凤宏、孟凡强、王义山、刘树武任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人、中心学校校长、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保卫科,崔瑞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实施方案拟制、组织工作推动和监督检查工作。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直属非教学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有效推动本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整治活动开展。

三、阶段划分

这次安全大检查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从即日起到10月26日)。各单位成立领导小组,分析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制订实施方案并进行动员部署。

2.集中排查整治阶段(10月27日至11月底)。一是自查整改。各镇乡中心学校、直属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订检查方案,建立任务清单、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完善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台账,并彻底整改问题隐患,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二是教育局督查。教育局采取明查暗访,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包片领导不定时督查。三是联合督查。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进行抽查,督导校园安全工作扎实落实。

3.总结讲评阶段(12月1日至15日)。各单位完成活动总结和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报保卫科,进行梳理讲评、通报,成绩记入安全工作动态考核。

4.巩固深化阶段(12月16日至31日)。对各单位存在问题进一步复查,全面总结、建章立制,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网格体系建设

2.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建立

3.交通安全及接送学生车辆管理

4.用电及消防安全

5.食品安全

6.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

7.校舍、建筑施工安全情况

8.教育教学设施、大型教具、学生考试、实验安全

9.“三防”建设

10.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

11.特种设备公共设施安全

12.法制教育、学生思想安全、大型文艺集会安全

13.教职工思想行为安全

五、工作要求

1.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检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安全关口前移,落实重心下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一定要处理”的理念,认真学习贯彻安全工作各项法律法规和制度要求,坚决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能及时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的,对主要负责人约谈和通报。局各位包片领导负责所包片内的学校、幼儿园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的组织实施。

2.严格责任追究。各单位要建立“党政同责、专职专责、学校主责”的责任体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整改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局将严格执行《蓟州区学校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并将安全工作纳入考核,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挂钩,严格实行“一票否决”。

3.加大整治力度。各单位要落实市领导对安全工作“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四铁”要求,严厉整治安全工作的违法违规行为。要铁面无私,不讲情面,不搞变通,心硬如铁,依法依规加大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凡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坚决依法依规问责,严肃处理。

4.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落实校园安全工作痕迹化管理,进一步建立完善安全工作台账和安全档案,严格执行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月报制度,全面建立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长效机制。

各单位安全大检查大整治实施方案、责任清单于10月26日前、学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清单于11月25日前、工作总结于12月15日前均需单位盖章、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局保卫科(直属单位直接报送,镇乡学校、幼儿园由中心学校收齐后统一报送),对民办学校、幼儿园的排查结果及时报送镇乡政府。

  

附件:蓟州区学校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清单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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