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确保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和《市教委关于做好2025年天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津教政〔2025〕3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政府统筹原则。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统筹部署下,强化各部门、各镇街联动,确保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有效落实落地。
(二)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乡镇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乡镇中心校具体组织实施,直属学校、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
(三)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原则。坚持公办、民办同步招生,严格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四)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面向社会公布招生相关政策,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社会、家庭的相互沟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工作安排
(一)小学阶段招生
1.招生对象。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2.信息登记。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一年级信息登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相关部门、学校要切实做好设施维护、网络畅通、家长培训等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截止于5月25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选择在“津心办”APP进行线上报名的可不进行信息登记)。
3.报名方式。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①线上报名:我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公办小学线上报名,同时延续往年线下到校报名方式。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教育入学”,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每日9:00—19:00)。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②线下到校报名。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已在“津心办”APP完成线上报名的除外)须在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
4.录取结果查询。6月6日家长可登录“津心办”APP或《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5.相关说明:
①天津外国语大学蓟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蓟州小外”)小学部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开设一至三年级。该校为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因“蓟州小外”为新启用学校,2025年该校计划采用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具体招生政策和报名方式详见本方案第五部分第四项和《蓟州区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问答》的问题五、六和七。当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入学学生时,具体派位时间及相关事宜将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通知。
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办理入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区外就学登记”。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延缓入学登记”。
(二)公办初中招生
1.信息登记
①本区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本区办理升学的,依据房产证和户口本等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填报应就读的公办初中学校。
②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办理升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六升七回蓟入学”信息登记。
③本区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办理升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区外就学登记”。
时间安排: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至6月15日。
2.到校报名提交手续。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升入乡镇初中的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乡镇初中条件的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的信息登记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3.录取结果查询。6月27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三)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
1.招生范围。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城区直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2.网上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至6月15日。
3.到校报名提交手续。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手续(注:不需要去第一中学初中部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手续)。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4.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6月27日
5.录取结果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6月27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四)晟楷中学(民办初中)招生
1.招生简章。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2.招生范围。晟楷中学招收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3.网上报名。晟楷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时间安排: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至6月15日。
4.到校报名提交手续。报名晟楷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到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手续(注:不需要去晟楷中学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手续)。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5.录取方式。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公办初中就读;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6月27日
6.录取结果查询。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6月27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7.相关说明。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校要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五)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蓟州区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特殊教育学生不实施网上信息登记,家长于5月24日至25日持相关手续到蓟州区育才学校进行报名。
三、线下报名手续
(一)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薄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户口薄、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二)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1.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
2.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薄、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三)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四、手续审验
(一)乡镇所属学校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中心学校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二)城内直属学校(含礼兴初级中学)报名手续经学校初审、教育局复审批准后,学校方可安排学生入学。
五、相关政策
(一)以房屋产权证为主要依据,免试相对就近入学。房屋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且产权证性质为住宅。商住楼、商铺等非住宅均不能作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的依据,需到户籍地学校登记就读。
(二)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三)“人户统一”和“人户分离”学生分别登记,当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接收能力时,按照《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的规定接收,未被接收的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四)“蓟州小外”(小学部)实行“六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2025年计划采用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划定两个招生服务片区,分别为招生服务片区一和招生服务片区二(具体招生服务片区详见《2025年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招生服务片区一为学校固定片区,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应入尽入,当片区一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按照《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的规定接收,未被接收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同乐小学。招生服务片区二在服务片区一内生源数量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启用,学校可面向招生服务片区二招生。当片区一和片区二学生报名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全部接收;当片区一和片区二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时,“蓟州小外”招生服务片区一内学生全部接收,招生服务片区二报名学生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未被接收的学生,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同乐小学。
(五)第一小学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招生政策。即从2021年起,第一小学按照新片区招生,符合新片区入学条件的2020年及以前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转入第一小学转学手续。
(六)第一小学从2021年起,第二小学、山倾城小学、第四中学从2022年起,“蓟州小外”从2025年起,上述五所学校实行“小学六年一学位”“初中三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凭房本入学后,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此套房产只供此适龄儿童使用,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房屋产权发生变更,新的房屋持有人子女不能以此房本为凭据进入上述学校就读,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第一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公乐小学或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三小学;山倾城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三小学或公乐小学;“蓟州小外”片区内的安排到同乐小学;第四中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为一个适龄儿童提供学位,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除外。有上述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城内均无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局统筹安排(第一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公乐小学或第三小学;第二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三小学;山倾城小学片区内的安排到第三小学或公乐小学;“蓟州小外”片区内的安排到同乐小学;第四中学片区内的安排到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有上述学校片区内户籍,但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其他片区有自有住房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房屋所在地入学。
(七)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在我区入学,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八)城区直属学校不接收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本市户籍务工人员子女原则上由户籍地解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周边乡镇入学,家长到官庄镇或别山镇或渔阳镇或洇溜镇中心学校报名,由乡镇中心学校统筹安排。礼兴初级中学、礼明庄镇学校、东二营镇学校因学位紧张,原则上不接收跨乡镇务工人员子女,确有困难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邻近乡镇就读。
(九)城区内符合《天津市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本市接受教育实施细则》规定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有自有住房的到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无自有住房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小学:第七小学、第八小学、第九小学;初中:翠屏湖中学、第二中学、实验中学)。
(十)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各类特长生招生。
(十一)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六小学、山倾城小学四所学校实行招生入学学位校际间统筹,对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接收能力的,由教育局在上述四所学校之间统筹安排入学。公乐小学、同乐小学两所学校实行招生入学学位校际间统筹,对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接收能力的,由教育局在上述两所学校之间统筹安排入学。第四中学学位紧张,对招生入学人数超过学校接收能力的,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实验中学或第二中学入学。
(十二)结合我区实际和学校学位情况,积极为同一家庭多孩同校就读创造条件。
(十三)天津市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继续实行“双校划片 自愿选择”的招生政策,即“天津市蓟州区第一中学附属学校招生服务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居民子女按自愿原则,既可选择在第一中学附属学校就读,也可选择在原学区片内学校就读”。
(十四) 第一中学初中部地处城区中心,为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作用,其服务片区划定为城区范围。同时,按照市教委多校划片可采取随机派位的招生政策,报名人数超出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十五)诚信报名。家长提供的入学材料必须是真实的,如经相关单位鉴定为虚假手续的,依据相关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教育局负责全区招生入学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中心校和直属学校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一把手责任,招生工作由乡镇中心校总校长和直属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乡镇中心校和直属学校要依照教育部阳光招生专项行动要求和本方案,结合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本单位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研究招生入学工作具体落实举措。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安全稳定责任,切实加强矛盾排查和风险化解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
(二)做好入学保障。各单位要根据本方案做好招生入学线上报名的宣传和准备工作,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办理手续的相关流程,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责任,健全联控联保机制,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精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健全本区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确保应入尽入。严格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巩固消除大班额工作成果,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加强统筹管理,合理配置师资力量,坚持均衡编班、确保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三)严肃招生纪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通过文化课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学生,不得收取学生个人简历或视频音频等个人展示材料,严禁以各类荣誉、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校园开放日”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或考察学生、家长;严禁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禁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严禁违规无计划、超计划、超范围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违规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班;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严格监督问责。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畅通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招生督查工作,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杜绝招生入学环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出现超计划招生、超范围招生、与公办学校混合招生、以借读挂靠等名义变相违规招生等问题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附件:1.2025年城区直属小学招生范围
2.2025年直属初中民办初中招生范围
3.城区直属小学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4.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咨询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