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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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全县粮食仓储2015年防雨防汛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2120225MB0X92697E/2020-0009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粮食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发 文 字 号 :
蓟粮食发[2015]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做好全县粮食仓储2015年防雨防汛工作的通知

各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军粮供应站:
根据津粮发展﹝2015﹞14号《市粮食局关于做好全市粮食系统2015年防雨汛工作通知》,我市6月15日上汛,为做好全县粮食仓储2015年防汛工作,确保汛期储粮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
进入6月份以来,我县降雨量较往年同期有所增加,防汛形势不容乐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防汛工作的艰巨性和重要性,不能存有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防雨防汛工作,要及时成立防雨汛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一级抓一级,把防汛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位;认真修订完善有关防雨汛预案,做到精心组织安排、未雨绸缪,保证汛期储粮安全。
二、建立健全防雨防汛安全体系,落实各项防雨防汛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一)我县从6月15日开始上汛,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存粮食的检查力度,做好汛期粮食安全储存工作。要加强与水利、气象和防汛等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天气和水文变化情况,牢牢掌握防雨防汛工作的主动权。
(二)各单位要做好现有沟、涵、井等排水设施的疏通修缮工作,对发电机、排水泵等防汛设备要开机试车,保证运转正常,确保具备24小时百毫米降雨的强排能力。对储粮设施老化、地势较低的储粮库点,要抓紧修缮改造,采取架高粮垛、仓房门口砌堵防汛墙等相关措施。同时对屋面防漏、地面防潮、墙面防渗、门窗防雨等情况加强检查、及时修补,防范因渗漏、返潮形成的储粮安全,确保粮油储存安全。
(三)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和在岗人员数量,按一定比例组成强有力的防汛抢险救援队伍,明确组织和人员的责任分工,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防汛物资器材数量和质量,定点存放,专人管理,保证抢险应急的需要。
(四)严格值班制度,确定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汛情严峻时期,主要领导要亲自带班。6月15日8时起安排汛期值班,做到汛期24小时有人值班,保证通讯畅通。
(五)做好各类化学熏蒸药剂的保管工作,严格按照《储粮化学药剂管理和使用规范》(LS 1212-2008)要求,加强储粮化学药剂的储存、使用、包装回收等管理工作,杜绝事故发生。
(六)企业的重要物资、设备、账簿要妥善保管,防止水毁。要加强雨前、雨中、雨后检查,确保物资和生产安全。
(七)做好人员雨季防雷击、电击、溺水等安全事故的预防,检查好用电设备、设施,防止电源、电路老化,杜绝带故障工作。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安全意识。
(八)要坚持重要汛情上报制度,遇有急、特、险、重等重要情况,要立即上报,县粮食局设立了粮食仓储防雨防汛专线电话,白天:59120107、29196028。公休日、节假日和夜间:59120100。



201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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