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黄点直跳象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镇乡人民政府及国有林单位:
根据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监测,目前我区黄点直跳象幼虫相继孵化,部分区域虫口密度较大,如不及时除治,将造成灾害。为实现有虫不成灾的治理目标,现将黄点直跳象除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治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二、除治地点和范围:渔阳镇、官庄镇、罗庄子镇、下营镇、穿芳峪镇、马伸桥镇、孙各庄乡、出头岭镇、西龙虎峪镇、州河湾镇、别山镇、白涧镇、许家台镇人民政府和八仙山管理服务中心、九龙山林区资源保护开发管理所、盘山(长城)管理服务中心;
三、除治方法:建议用5%杀铃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性液剂800—1000倍对黄栌树冠进行喷雾防治。喷雾无法控制且条件适合的地段采用1%苦参碱喷烟防治。
请以上有关单位切实重视此项工作,认真组织,抓紧时机,及时除治,做到认真、细致、不留死角。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