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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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春尺蠖幼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9023X/2023-00003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林防控发〔2021〕4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做好春尺蠖幼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监测,目前我区已进入春尺蠖幼虫孵化期,部分区域虫口密度较大,特别是于桥水库封网内及周边,如不及时除治,将造成灾害。为圆满完成本年度春尺蠖除治任务,实现有虫不成灾的治理目标,现将春尺蠖幼虫除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治时间:410420日;

二、除治方法:于桥水库封网以内采用物理防治,其他地区建议用5%杀铃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性液剂8001000倍喷洒树冠进行防治,喷雾无法控制且条件适合的地段采用1%苦参碱喷烟防治;

三、除治范围:蓟州区境内。包括:各镇乡人民政府、国有林单位及驻蓟有林单位。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除治范围和重点区域,防治期间务必要及时、认真、细致,做好除治效果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特此通知。

                20214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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