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做好春尺蠖幼虫防治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区林业局技术人员监测,目前我区已进入春尺蠖幼虫孵化期,部分区域虫口密度较大,特别是于桥水库封网内及周边,如不及时除治,将造成灾害。为圆满完成本年度春尺蠖除治任务,实现有虫不成灾的治理目标,现将春尺蠖幼虫除治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治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二、除治方法:于桥水库封网以内采用物理防治,其他地区建议用5%杀铃脲悬浮剂、0.5%虫菊苦参碱可溶性液剂800—1000倍喷洒树冠进行防治,喷雾无法控制且条件适合的地段采用1%苦参碱喷烟防治;
三、除治范围:蓟州区境内。包括:各镇乡人民政府、国有林单位及驻蓟有林单位。
请各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职责,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除治范围和重点区域,防治期间务必要及时、认真、细致,做好除治效果自查,确保不留死角。
特此通知。
2021年4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