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区级文件  >  林业局
名    称 :
关于加强杨柳飞絮火险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000209023X/2023-0000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林业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林长办发〔2022〕18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加强杨柳飞絮火险隐患治理工作的通知


乡镇街、有林单位及相关单位

当前,杨柳飞絮集中爆发,森林火险隐患突出。为严防杨柳飞絮引发火灾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杨柳飞絮火险隐患治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

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责制,因地制宜,科学、周密部署杨柳飞絮火险隐患治理工作,落实、落细监管和防护责任,把每个村、每个山头、每块林地、每块管辖区域的防火责任落实到投入足够力量分片包干,加大巡查巡护力度,切实将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因絮成灾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全民防控浓厚氛围

要借鉴清明节期间森林火灾防控工作经验做法拓展宣传教育方式,及时曝光野外违法用火典型案例,将杨柳飞絮火灾危害和相关防范知识宣传到林区、景区、社区、企业、学校村庄,提高全民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营造全民支持和参与防火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综合治理,落实治理杨柳飞絮举措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有关部门围绕干线道路、居民社区、学校、加油站、城市公园、平原片林等重点场所和部位,及时采取喷淋洒水、覆土掩埋、清扫杨柳飞絮等行之有效措施,控制杨柳絮飘飞。同时,要加大防火检查执法力度和火案查处力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野外吸烟、农事用火、人为点燃杨柳飞絮等违法用火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以儆效尤。

四、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治理防范责任

各乡镇街道及有林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重点林区及道路杨柳絮除治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区所有学校、幼儿园开展专题防火教育课程,广泛宣传杨柳飞絮知识和点燃杨柳絮的危害,提高中小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同时,组织推动学校及其周边杨柳飞絮除治工作。

城市管理负责督促推动城区范围内城市公园、公共绿地等飞絮量大、人流稠密地区开展洒水、喷淋、空气增湿、飞絮清扫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推动干线公路两侧杨柳飞絮除治工作。

区卫健委负责组织推动医院周边开展杨柳飞絮除治工作。

区水务局负责组织推动河道两侧管辖区域开展杨柳飞絮除治工作。

于桥水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组织推动库区周边管辖区域开展杨柳飞絮除治工作。

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公安蓟州分局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各乡镇街道、有林单位及相关部门,督导检查杨柳飞絮火险隐患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加强值班备勤做好防范应对准备工作

区专业、半专业扑救队伍要严阵以待,保持“热备”状态,遇有突发险情快速妥善处置。平原乡镇要对配发的灭火装备及时检修保养,确保发挥装备效能。要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扑救理念,安全、高效、科学处置。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火情归口上报制度,确保信息传递畅通,坚决防止漏报、迟报、瞒报。


                                          2022418


(联系人:乔丽娟联系电话:29700823



附件: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