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按照《天津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和《蓟州区推行古树名木保护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近期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古树存在挂物、树下堆积杂物等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古树名木包保责任制
《蓟州区推行古树名木保护包保责任制实施方案》已印发到有关乡镇和单位,请各级包保责任人按照责任分工切实履行职责,落实日常巡护、定期检查等管护措施,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古树名木包保责任制办公室,确保全区古树名木得到有效保护。
二、清理古树挂物及周边环境
对古树上的祈福带、绳索等挂物及时清理;对古树垂直投影3米范围内的临时建筑、垃圾等杂物进行清理。区古树名木包保责任制办公室后期将对清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
(联系人:高志伟 联系电话:022-29141479)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