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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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转发《天津市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1649A/2023-00002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    题 :
农业农村\农业产业发展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转发《天津市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实施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的通知》(农人才函〔202316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23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34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制定了《天津市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现将该文件转给你们,请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天津市2023年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实施方案



202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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