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表彰奖励类材料归档制度
为了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 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主要指个人获得的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类材料(奖状、证书、审批表等)。表彰奖励类材料包括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二、 归档方法
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类材料,要在本人领取到材料后一
周内上报,由各单位进行收集,填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统计表》(见附件),并及时移交人事科。
三、 归档要求
表彰奖励类材料须提交原件,由人事科统一复印后,报区委组织部。复印件上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由两名人事干部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局公章。
附件: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统计表
2019年10月11日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表彰奖励类材料归档制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