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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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表彰奖励类材料归档制度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919748C/2020-0002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市场监管发〔2019〕75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表彰奖励类材料归档制度


为了保证人事档案的完整性,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归档范围

归档范围主要指个人获得的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类材料(奖状、证书、审批表等)。表彰奖励类材料包括表彰和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先进事迹以及撤销奖励等材料。

二、 归档方法

个人获得的表彰奖励类材料,要在本人领取到材料后一

周内上报,由各单位进行收集,填报《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统计表》(见附件),并及时移交人事科。

三、 归档要求

表彰奖励类材料须提交原件,由人事科统一复印后,报区委组织部。复印件上须注明“经审核,与原件一致”,由两名人事干部签字,签署日期并加盖局公章。


附件:蓟州区市场监管局干部职工获区级以上表彰奖励统计表

2019年10月11日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表彰奖励类材料归档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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