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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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2020年蓟州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919748C/2020-00035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市场监管发【2020】52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2020年蓟州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特监科、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支队及有关单位:

夏季是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多发的季节,也是各类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区安委会《2020年蓟州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根据我区实际,我局制定了《2020年蓟州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0年5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蓟州区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

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夏季安全生产工作,持续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和遏制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区安委会的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自5月25日至10月1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企业夏季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一、整治范围

全区所有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在用特种设备、涉氨企业特种设备、为燃气锅炉提供气源的压力容器、易燃易爆、极度高度危害介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气体充装单位、加气站等。

二、重点整治内容

(一)企业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二)企业是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等。

(三)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措施是否健全且落实到位。

(四)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是否及时整改,形成闭环管理,是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2.是否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及开展演练。

3.在用特种设备是否办理登记,是否进行检验。

4.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持有效证件,是否进行人员教育培训,是否违规操作。

5.是否建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主体责任。

三、时间节点及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和企业自查阶段(5月25日至6月8日)

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单位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督促企业按照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特监科负责组气体充装单位及加气站的动员部署及自查自纠工作。

(二)分级检查阶段(6月9日至10月15日)

各市场监管所及有关单位对本辖区、本领域内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综合执法支队按照职责开展执法检查以及案件处理。区局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

四、相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红线意识,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

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正值高温酷暑季节,也是化工生产领域一年中最为危险的时期,易燃液体极易挥发,从业人员也容易因高温引发身体不适,特别是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要高度关注为恶补损失而加班加点超负荷生产和受下游影响不能保障正常生产的企业,一旦安全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中毒等恶性事故,必须引起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化工安全生产形势的极端严峻性,突出强化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关注灾害性天气、自然灾害预报预警,提前采取有效防范应对措施,认真做好高温酷暑季节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

(二)突出重点,认真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一是督促企业按照要求健全完善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严格操作规程;二是要针对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三是重点开展设备的检验情况、登记情况、人员持证操作情况、设备安全附件、仪器仪表等安全保护设施的检查;四是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做到应急准备具体化、常态化。

各企业要针对夏季和汛期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深入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日常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加强巡检巡护,发现问题隐患及时处理,企业投资人和主要负责人以及管理团队必须在岗在位死看硬守,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坚决遏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

(三)强化执法检查,不断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

各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要严格按照《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察检查规则》对企业开展检查,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工作要求,严格监管执法。督促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教训,持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重点设备等专项治理,全面进行安全风险辨识分析,严格检查作业场所特种设备安全,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规定,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四)加强值班值守,着力提升应急处置水平

各单位、各企业,一是要认做好夏季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点企业要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二是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做好应急组织机构、救援队伍、装备、物资等各项应急资源的落实到位;三是要密切关注高温、雷电、暴雨、强风等灾害性天气情况,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做好自然灾害可能引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做到早预警、早准备、早防范。

各市场监管所、综合执法支队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工作中的成效和问题,并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11日、27日12:00前报送区局特监科 孔祥凯OA。经特监科整理汇总后,报送至区安委办。


                                                   蓟州区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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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区安委会关于印发《2020年蓟州区化工 危险化学品 医药企业夏季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0年蓟州区化工危险化学品医药企业夏季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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