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2023年度生态文明
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管理,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要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天津市蓟州区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2023年5月22日
天津市蓟州区2023年度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新局面,着力构建具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色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体系,努力打造天蓝、水清、地净、民富的“美丽蓟州”。按照生态环境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管理规程》有关要求,结合《天津市蓟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年)》,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举,生态自然化、经济绿色化、生活低碳化、意识文明化和制度严密化“五化”同步,着力建设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体系,推动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与经济、生态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将蓟州区打造成为津京生态涵养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样板。
二、建设指标
建设指标涵盖6个领域,10项任务,具体分为39项指标,详细分工如下:
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评估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指标属性 |
主要牵头单位 (数据提供部门) |
生 态 制 度 |
(一) 目标责任体系与制度建设 |
1 |
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
- |
制定实施 |
约束性 |
区政府办 区生态环境局 |
2 |
党委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部署情况 |
- |
有效开展 |
约束性 |
区委办 区政府办 | ||
3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约束性 |
区绩效办 | ||
4 |
河长制 |
- |
全面实施 |
约束性 |
区水务局 | ||
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6 |
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 |
100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安 全 |
(二) 环境质量改善 |
7 |
环境空气质量 优良天数比例 PM2.5浓度下降幅度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8 |
水环境质量 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提高幅度 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幅度 黑臭水体消除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
9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 | ||
(三) 生态系统保护 |
10 |
生态环境状况指数 干旱半干旱地区 其他地区 |
- |
≥35 ≥60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11 |
林草覆盖率 山区 丘陵地区 平原地区 干旱半干旱地区 青藏高原地区 |
% |
≥60 ≥40 ≥18 ≥35 ≥70 |
参考性 |
区林业局 | ||
12 |
生物多样性保护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率 外来物种入侵 特有性或指示性水生物种保持率 |
% - % |
≥95 不明显 不降低 |
参考性 |
区林业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 ||
|
13 |
海岸生态修复 自然岸线修复长度 滨海湿地修复面积 |
公里 公顷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 | |
(四) 环境风险防范 |
14 |
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 |
% |
100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15 |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制度 |
- |
建立 |
参考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16 |
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生 态 空 间 |
(五) 空间格局优化 |
17 |
自然生态空间 生态保护红线 自然保护地 |
- |
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 |
约束性 |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18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 | ||
19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参考性 |
区水务局 | ||
生 态 经 济 |
(六) 资源节约与利用 |
2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 |
吨标准煤/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区发展改革委 |
21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 |
立方米/万元 |
完成上级规定的目标任务;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约束性 |
区水务局 | ||
22 |
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4.5 |
参考性 |
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 | ||
23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 |
吨/万元 |
完成上级管控目标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发展改革委 | ||
24 |
应当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通过审核的比例 |
% |
完成年度审核计划 |
参考性 |
区发展改革委 | ||
(七) 产业循环发展 |
25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提高幅度 |
% |
|
参考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综合利用率≦60% |
% |
≥2 |
参考性 | ||||
综合利用率>60%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参考性 | ||||
生 态 生 活 |
(八) 人居环境改善 |
26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 |
% |
100 |
约束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27 |
城镇污水处理率 |
% |
市≥95 县≥85 |
约束性 |
区水务局 | ||
28 |
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 |
市≥95 县≥80 |
约束性 |
区城市管理委 | ||
29 |
城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5 |
参考性 |
区城市管理委 | ||
(九) 生活方式绿色化 |
30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50 |
参考性 |
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 |
31 |
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 |
% |
中小城市≥50 |
参考性 |
区交通局 | ||
|
|
32 |
生活废弃物综合利用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行动 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储运 |
- |
实施 |
参考性 |
区城市管理委 |
33 |
绿色产品市场占有率 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 在售用水器具中节水型器具占比 一次性消费品使用率 |
% |
100 逐步下降 |
参考性 |
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
34 |
政府绿色采购比例 |
% |
≥80 |
约束性 |
区财政局 | ||
生 态 文 化 |
(十) 观念意识普及 |
35 |
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的人数比例 |
% |
100 |
参考性 |
区委组织部 |
36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满意度 |
% |
≥80 |
参考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37 |
公众对生态文明建设的参与度 |
% |
≥80 |
参考性 |
区生态环境局 | ||
新增指标 |
|
38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 |
% |
≥50 |
参考性 |
区水务局 |
|
39 |
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村占比 |
% |
≥80 |
参考性 |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生态空间体系,维护津京生态涵养区安全
1.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加强北部山区生态保护,结合北部山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北部山地自然保护地体系。以水源涵养林、库区周边生态系统修复为重点,增强水源涵养能力、改善区域生物多样性。(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依托生态储备林和风沙源二期工程,全力推进山区(库区)生态林改培工程,优化“一环、两区、三带”经济林发展格局,在环于桥水库、马伸桥、出头岭镇、盘山等区域实施山区经济林提升改造工程。加大水土保持力度,结合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源工程和节水灌溉工程。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区建设投入力度,建立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提高耕地质量。(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生态农业体系。加大粮食优良品种推广力度,推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建立小麦良种繁育基地。推进设施农业建设,逐步提高蔬菜品质,全面提升全区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强化生猪养殖技术培训与推广,重点推广能繁母猪选种、选配、高效繁殖和育肥猪高效养殖。示范推广小球藻水质调控、池塘多营养层生态养殖等实用技术,继续实施于桥水库增殖放流。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蓟州农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绿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态工业建设。推进主导产业向高端发展,开展重大环保、资源综合利用、低碳技术等产业化示范,提升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初步形成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稳定、经济、清洁的新能源体系。(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生态环境局、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生态服务产业。打造旅游产业聚集区,塑造“山水蓟州、京津花园”品牌形象。建设文化体验和商务旅游区,以鼓楼广场为中心,向西保护古城风貌,实施渔阳古街保护工程,积极申创建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向东突出休闲城市功能,以商贸街、文昌街、中昌路为重点,建设购物、游憩、休闲、娱乐特色街区。向北以府君山为中心辐射周边,依托良好的生态资源打造西井峪、小岭子、铁岭子等主题精品民宿村落。优化西部大盘山休闲观光旅游区发展,加快推进春山里国际生态教育生活示范区建设。(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依托自然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基础,进一步推动东赵各庄果蔬产业园、马伸桥镇蓝莓产业园、下营镇樱桃产业园建设,加快一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维育生态环境体系,提升津京生态涵养区服务
7.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深化工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全面落实固定污染源排放许可制度。强化 VOCs 全流程、全环节综合治理,抓好重点行业 VOCs 排放监管,加强对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执法检查,治理管控 VOCs 无组织排放。严格管控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利用遥感监测技术,加强对高排放车辆的监督抽测,强化工程机械污染防治,实施日常动态监管。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渣土)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加大全区清扫保洁力度,强化裸地治理,持续实施城区道路扫保“以克论净”和区域降尘量考核。依法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违法行为。加强毗邻市县联防联控,强化区内相关部门联动,联手应对重污染天气。严格新建项目环境准入,落实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对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所需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一票否决,严守生态环境准入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8.稳步提升水体质量。狠抓工业点源污染防治,深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确保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达标排放,组织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实行纳入排污许可的重点行业企业全口径管理,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深入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和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环境违法问题。加强重点湖库汛期水华防控,开展库区水生态保护修复,科学打捞菹草,加大清理藻类力度。加强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配合落实京津冀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实施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渔阳水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实施农用地分类管控,将耕地按照污染程度划分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类,逐步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全面保障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强化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机制,组织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评审工作。严防重点行业企业土壤污染,督促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严格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责任。(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加强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督促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推动开展“无废细胞”创建工作。严厉打击医疗废物非法交易,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意外事故等情况对人体和环境造成危害。(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构建生态生活体系,改善津京生态涵养区民生
11.建设城镇人居环境。实施城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确保城区居民用水安全。全面加强排水配套管网建设改造,组织开展管网混接点排查、治理。稳定运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生活垃圾及畜禽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处置,综合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在全区农村健全“户集、村收、镇运、区处理”的垃圾收运体系,实现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保证农村住户50米范围内有垃圾箱,垃圾日产日清、不留死角。(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城市管理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倡导生态生活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大力推广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节水型器具,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进入市场。实施机关、企业、医疗机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建设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根据公交线路运营情况合理优化调整,提高群众出行服务满意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广绿色低碳建筑。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质量监管,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价制度,加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推进力度,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15.夯实生态文化建设基础。结合蓟州区的自然、文化特色,通过注入生态知识,依托蓟州区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站建设污染治理主题的环境教育基地,依托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市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活动。(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搞活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地球日”“爱鸟周”“国际生物多样性日”“植树节”等环境相关的宣传日,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传。依托蓟州区生态文化储备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工作。活化生态培训形式,通过分享交流生态文明培训心得、观看生态环境破坏警示节目等多种形式,推动党政干部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筑生态制度体系,护航津京生态涵养区发展
17.完善空间规划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蓟州区建立并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融合,“一张蓝图”绘到底、管到底。按照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强度不降低、保护性质不改变的总原则,对各类自然保护地进行整合优化。强化自然保护地管理,严格规范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加大管控力度,推动精细化管理,严厉查处保护地内违法建设行为。(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执法联防联控体系。在“蓟平三兴”“蓟遵玉”等执法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活化联动方式、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细节。探索创新环境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媒介开展环境宣传。指导全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9.推行生态优先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畴,重点考核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等方面情况。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切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责任单位:区委绩效办、区审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根据蓟州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样板的需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提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生态制度完善”等5类工程,共包括11项具体工程(工程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推动、统一调度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台账、整理规范的档案资料,形成规范的建设档案。
(二)强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抓、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建设内容落地生根。
(三)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工作计划,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检查,对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各部门要在2023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23年蓟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附件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实施年限 |
责任单位 |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1 |
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 |
实施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项目(林业部分),封山育林7万亩。 |
北部山区 |
2023年 |
区林业局 |
2 |
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2)名木古树复查工作:对盘山景区内429株挂牌名木古树,进行现场踏勘巡护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救治。 |
盘山风景名胜区 |
2020-2025 |
盘山(长城)管理服务中心 | |
3 |
|
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
2020-2025 |
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 ||
4 |
(1)在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890公顷)内开展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生态价值评价,编制《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动植物资源调查与生态价值评价综合报告》及附图、附件,制作动植物电子样本库和动植物影像图册。 (2)系统收集自然保护区及周边的各类数据资料,开展自然地理环境调查、社会经济状况调查、地质调查、地质遗迹调查及评价、矿产地质调查、地质灾害调查、古生物调查工作;编制《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综合地质调查报告》及附图、附件,形成地质遗迹和矿产资源数据库。 (3)在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范围内进行环境状况科学评估,调查与识别周围环境污染因素,开展大气、地下水和土壤监测,编制《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环境状况科学评估报告》及附图、附件,形成环境状况数据库,并提出对策。 |
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 |
2021-2023 |
天津市蓟州中上元古界国家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 | ||
环境质量提升 |
5 |
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项目 |
每年组织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处理设施专项执法行动。 |
开发区 |
2020-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生态经济发展 |
6 |
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项目 |
建设东赵各庄镇果蔬产业园区、杨津庄镇东梁庄村绿色 食品蔬菜基地、马伸桥镇草莓产业园和桑梓镇精品西瓜 产业园 |
东赵各庄镇、杨津庄镇、马伸桥镇、桑梓镇 |
2020-2023 |
区农业农村 委 |
7 |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建设高标准农田1.43万亩。 |
侯家营镇、官庄镇、白涧镇、下窝头镇 |
2021-2023 |
区农业农村委 | |
8 |
东方伊甸园生态教育国际生活示范区项目 |
运用新能源技术创新,结合特殊地形地貌,将废弃矿坑变废为宝,打造成国际低碳环保绿色小镇和伊甸园乐园的大型旅游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商业水镇区、伊甸园乐园区、休闲度假区、精品客栈、停车场、矿坑公园、市民农庄等。 |
官庄镇 |
2019-202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9 |
蓟州区天然气输气管网项目 |
宝坻门站—奥德综合站高压燃气管线起点宝坻门站,终点蓟州区奥德综合门站(天九街与东昌路交口处),管线全长约70公里,蓟州区约26公里,途经侯家营镇、下窝头镇、杨津庄镇、东施古镇,设计压力4.0MPa,管径DN600。 |
蓟州区 |
持续推进 |
||
生态文化建设 |
10 |
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提升项目 |
生态文明媒介专栏打造,主要包括在蓟州区开通生态文明专栏,在短视频等新媒介上创建适合与青年互动的蓟州区生态文明专栏等。 |
蓟州区 |
2020-2025 |
区融媒体中心 |
生态制度完善 |
11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 |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抓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蓟州区 |
2020-2025 |
区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