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印发《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度生态文明
建设工作计划》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和管理,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要求,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制了《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蓟州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区生态环境局代章)
2024年5月31日
(联系人:孙淑君;联系电话:82869023)
天津市蓟州区2024年度生态文明建设
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巩固拓展蓟州区生态文明示范区创建成果,奋力开创全面建设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典范城市新局面,着力构建具有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特色的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和生态制度体系,努力打造天蓝、水清、地净、民富的“美丽蓟州”。按照生态环境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有关要求,结合蓟州实际和《天津市蓟州区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20-2030年)》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目标
坚持生产、生活、生态“三生”并举,生态自然化、经济绿色化、生活低碳化、意识文明化和制度严密化“五化”同步,着力建设生态制度、生态环境、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6大体系,推动区域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环境与经济、生态与社会协调发展,努力将蓟州区打造成为津京生态涵养区和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
二、建设指标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涵盖5个领域,8项任务,具体分为27项约束性考核指标,5项参考性指标。详细分工如下:
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
领域 |
任务 |
序号 |
指标名称 |
单位 |
指标值 |
责任单位 |
目标责任 |
(一)目标责任落实 |
1 |
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占党政实绩考核的比例 |
% |
≥20 |
区委组织部 |
2 |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
- |
建立 |
区委组织部 | ||
3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
- |
开展 |
区审计局 | ||
生态安全 |
(二)环境质量改善 |
4 |
环境空气质量 |
|
|
|
优良天数比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90或持续提高 |
区生态环境局 | |||
PM 2.5浓度 |
μg/m³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下降 | ||||
5 |
水环境质量 |
|
|
| ||
地表水达到或好于III类水体比例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保持稳定或有所改善 |
区生态环境局 | |||
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且≤25或持续改善 | |||||
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III类比例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比例*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不涉及 | ||||
6 |
城乡环境治理 |
|
|
| ||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 |
% |
≥70 |
区水务局 | |||
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率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较大面积农村黑臭水体整治率*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35 |
区城管委 | ||||
声环境功能区夜间达标率 |
≥85 |
区生态环境局 | ||||
(三) |
7 |
区域生态保护监管 |
|
|
| |
生态质量指数(EQI) |
- |
△EQI>-1 |
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态保护红线 |
- |
生态功能不降低、性质不改变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 |||
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整改率 |
%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林业局 | |||
生物多样性调查 |
- |
开展 |
区生态环境局 区林业局 | |||
8 |
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
|
|
| ||
森林覆盖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区林业局 | |||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不涉及 | |||
自然岸线保有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不涉及 | |||
(四) |
9 |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
% |
≥93 |
区农业农村委 | |
10 |
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 |
- |
有效保障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 ||
11 |
外来物种入侵防控 |
- |
有效开展 |
区农业农村委 | ||
12 |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 |
- |
建立 |
区生态环境局 | ||
生态 |
(五) |
13 |
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 |
% |
≥25或持续提高 |
区发展改革委 |
14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降低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区发展改革委 | ||
15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区统计局 | ||
16 |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履约完成率* |
%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
17 |
主要污染物排放重点工程减排量 |
t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区生态环境局 | ||
(六) |
18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保持稳定或持续改善 |
区生态环境局 区工信局 | |
19 |
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区水务局 | ||
20 |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 ||
生态 |
(七) |
21 |
公众对生态环境质量满意程度 |
% |
≥90 |
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 |
22 |
绿色出行比例 |
% |
≥70 |
区交通局 | ||
23 |
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 |
% |
100 |
区住建委 | ||
24 |
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
平方米/人 |
≥12 |
区城市管理委 | ||
生态 |
(八) |
25 |
生态环境信息公开率 |
% |
100 |
区生态环境局 |
26 |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
- |
建立 |
区生态环境局 | ||
27 |
生态环境损害赔偿 |
% |
案件线索启动率100%,且案件结案率≥75% |
区生态环境局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蓟州分局 | ||
参考性指标 |
1 |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 |
% |
中西部地级及以上城市市辖区、东部地区:≥60;中西部其他地区、东北地区:≥30 |
区水务局 | |
2 |
河湖岸线保护率 |
% |
完成上级规定的考核任务 |
区水务局 | ||
3 |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 |
% |
持续下降 |
区生态环境局 | ||
4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种植面积 |
亩 |
持续提高 |
区绿色食品中心 | ||
5 |
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
- |
建立 |
区发改委 |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生态空间体系,维护津京生态涵养区安全
1.完善生态安全格局。动态更新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结合北部山地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北部山地自然保护地体系。深入落实河(湖)长制、林长制、田长制,加强自然保护地分区管控,维护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实施北部山区防灾减灾等工程项目,提速山洪沟道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体系。持续推进于桥水库“以鱼净水”治理模式,抓好北部山区生态工程后续运营,释放生态资源多重价值。(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渔阳水利公司、渔阳生态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加快矿山治理、燕山山地综合治理等项目建设。促进森林资源“增量”,做好三北建设项目申报,系统修复生态空间。同时,结合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水源工程,加大水土保持力度。持续加强高标准农田提升建设,以农田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为目标,提高耕地质量。(责任单位: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构建生态农业体系。大力发展高效特色农业,以打造红香酥梨、和顺生态园特色农产品采摘区、蓝莓和食用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上仓和东赵现代农业示范园等为重点,打造高品质设施农业休闲园区,有效拓展农业农村农品供给、生态涵养、休闲体验、文化传承等功能,加快培育一批乡村特色鲜明、主导产业突出、质量效益较高的乡村产业。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持续抓好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我区产出更多绿色、优质、健康农产品。推动生态农业循环发展,持续做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膜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工作。加快推动杨津庄镇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我区农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能力。实施“互联网+农业”行动计划,加快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拓宽“蓟州农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局、区绿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4.推进生态工业建设。加快工业转型升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限制类清单中的18类行业和工艺,对照生态环境部大气污染重点行业分类,形成限制类涉气行业和工艺清单,按照全市部署制定逐步退出方案。新、改、扩建项目严格落实国家及本市产业规划、产业政策、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规划环境、项目环评、节能审查、产能置换、重点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区域削减、碳排放达峰目标等要求,原则上采用清洁运输方式,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全国碳市场建设要求,组织发电、建材、有色等行业企业完成碳排放报告,将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到全国碳市场管理,并组织重点排放单位开展碳排放报告、核查与碳交易。以污水处理等领域为重点,控制甲烷排放, 推进温室气体管控。推进工业园区建设,以京津州河科技(开发区)产业园为核心,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培育龙头企业,推进产业示范、加快推进能源优化,提升园区清洁生产水平,力争2025年创成天津市级科技产业园。(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办、开发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5.打造生态服务产业。争创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1个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年内再建80户精品民宿;打造郭家沟景区“蓟州水乡,山中不夜城”文旅消费品牌,争创国家级夜间文化旅游消费集聚区,做好文旅品质提升。(责任单位: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进产业融合发展。以文化赋能旅游,艺术体育点亮乡村,重点做好文商体旅融合发展。在文旅融合方面,实施“艺术家村长”计划,打造一批艺术村、摄影村;举办文化大师课,以及系列艺术节、音乐节和体育赛事。体旅融合方面,打造集潮玩互动、运动赛事、生态体验和高山运动为一体的毛家峪潮玩谷项目;继续举办京津冀山地公路自行车赛、京津冀第二届下营镇“村马”等体旅活动。商旅融合方面,加快建设古城、新城、盘山等活力商圈,打造3—5家乡村网红大集。农旅融合方面,重点打造官庄、穿芳峪、下营3个乡村旅游示范片区,丰富红香酥梨园、楠山御林家庭农场等农旅结合功能区,规范刘庄户芳草园、津围北二线山货市集,提升114家休闲农业采摘园。学旅融合方面,打造学农劳动教育实践基地、冰雪实践基地,推出地质研学游览路线。(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农业农村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维育生态环境体系,提升津京生态涵养区服务
7.持续改善大气环境。深化燃煤源污染治理,严控全区煤炭消费量。持续巩固排查散煤治理成果,严防散煤复烧。推动生物质锅炉进行高效除尘改造。深化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推进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企业创A行动。全面加快C/D级企业升级改造。全面排查治理低效失效治理设施。制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推广工作方案,持续实施臭氧污染及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无组织排放改造治理。深化移动源污染治理,强化在用车排放监管。严厉打击篡改破坏车载诊断系统(OBD)、采用临时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等弄虚作假方式通过排放检验的行为。持续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进行机械信息编码登记。巩固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工程机械环保监管制度。持续推进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淘汰。鼓励新增或更新的3吨以下叉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成品油监督管理。加强油品进口、生产、仓储、销售、运输、使用全环节监管。加强车用油品、车用尿素监管。开展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油箱柴油抽测,对发现的线索进行溯源并依法查处。强化施工扬尘管控,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污染防控措施。强化渣土运输管理,全面落实渣土源头监管全覆盖、运输车辆全密闭。持续实施“以克论净”监测,实施道路科学清洁扫保。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管控。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垃圾等露天焚烧管控。研究、探索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治理,加强大气氨排放控制。深化恶臭异味污染排查治理,更新餐饮油烟企业清单。持续抓好油烟污染治理,严格居民楼附近餐饮服务单位布局管理。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定期更新应急减排清单。结合排污许可信息,对本辖区涉气企业进行动态排查更新。加强移动源应急减排监管。加强重点行业绩效分级企业运输车辆、作业机械管控,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开展专项检查。完善重污染应急响应货车白名单制度。(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建设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公安蓟州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区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8.稳步提升水体质量。坚持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三水统筹”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基本消除城乡黑臭水体并形成长效机制,加快创建美丽河湖。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落实长效养管机制,巩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果。强化生活污染治理,完善雨水管网(井)清掏长效机制。加强对沿街底商巡查处罚力度,督促指导餐饮单位按照要求存放厨余垃圾、建立台账,严禁洗车污水、餐饮泔水进入雨水管网。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实施分类整治。狠抓工业点源污染防治,强化工业直排企业、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监管,开展重点行业企业专项环境执法,确保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排放。持续加强水源地保护,开展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状况调查与评估,常态化开展水源地巡查和执法检查,清理整治环境违法问题。开展库区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大清理藻类力度,实施增殖放流,禁渔期严禁非法捕捞。加强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实施京津冀水污染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环境局、渔阳水利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9.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强化源头防控,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定期开展周边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推动全面落实隐患排查、自行监测等法定义务。推进农用地重金属污染防治,开展涉镉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严格建设用地准入,加强污染地块空间信息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管理,推动用途变更为“一住两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全覆盖,实施分级评审。动态更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分批分阶段推动优先监管地块实施风险管控,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委、区生态环境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粮食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推进固体废物和化学品污染防治,针对产废单位开展培训帮扶,组织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及危险废物环境安全排查整治,督促危废重点监管单位完成信息化升级,推动京津冀危废“点对点”定向利用豁免管理试点工作。加强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管理,督促固体废物堆存场所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施。加大塑料污染全链条治理力度,推动落实《天津市塑料污染治理2023-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组织开展塑料污染治理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委、区发展改革委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1.建设城镇人居环境。加强地下水污染风险防控,更新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地下水污染场地清单。启动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补给区内污染源排查,建立优先管控污染源清单,分类实施地下水水质巩固、提升行动,提升水源地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实现“十四五”考核目标。加快补齐城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推进排水管网建设。加大“无废城市”建设力度,组织创建“无废细胞”不少于30个。稳定运行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城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保持在100%。(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水务局、区城市管理委、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深化实施农村全域清洁化工程,常态化坚持村庄环境整治。督促全区配齐运力,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应收尽收;加强末端处置设施监管,确保100%无害化处理。实施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排查、动态治理,更新完善黑臭水体区级清单,年底前督促属地政府完成5条黑臭水体的治理工程、对2023年已完成的9条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成效评估,防止治理后水体返黑返臭。因地制宜统筹实施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责任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农业农村委、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局、涉及相关镇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倡导生态生活方式。推广高效节能家用电器、办公设备和高效照明产品。大力推广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节水型器具,推动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全部安装使用节水器具。定期开展专项抽查,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禁止国家明令淘汰的用水器具进入市场。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民积极参与分类的良好社会氛围。实施机关、企业、医疗机构、社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建设以城市公交为主体的公共交通系统,提高城区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根据公交线路运营情况合理优化调整。全力优化交通组织,提高道路通行率;加强车辆拥堵路段交通疏导,减少车辆怠速排放,提高群众出行服务满意度。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推行物流运输新模式,加快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机动车新能源化。加快老旧车报废淘汰,基本停止使用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清扫车、洒水车、垃圾运输和邮政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水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公安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蓟州邮政分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14.推广绿色低碳建筑。严格执行《天津市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确保新建建筑设计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绿色建筑施工质量监管,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水平,落实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100%要求。完善第三方机构评价制度,加大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推进力度,加强对标识项目建设情况的跟踪管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建设委)
(五)打造生态文化体系,提升津京生态涵养区品味
15.夯实生态文化建设基础。总结蓟州区生态文化建设经验,提炼筛选典型案例。结合蓟州区的自然、文化特色,开展生态文化采风活动,创作生态文化优秀作品。通过注入生态知识,依托蓟州区现有的垃圾焚烧发电厂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示范站开展循环经济主题环境教育,依托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开展污染治理主题环境教育基地、依托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天津市青少年生态文明教育实践基地开展生态保护主体环境教育。(责任单位:区文旅局、区文联、区生态环境局、区城市管理委、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16.搞活生态文化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环境日”“国际无废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绿色低碳日”等环境相关的宣传日,开展生态文明知识宣传。依托蓟州区生态文化储备体系建设,扎实推进党政干部生态文明培训工作。活化生态培训形式,通过分享交流生态文明培训心得、观看生态环境破坏警示节目等多种形式,推动党政干部主动融入生态文明建设。运用抖音、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组织开展短视频大赛,提升公众参与度。将生态文明纳入学生教育课堂,利用学生资源,调动家长、连带社区、企业,形成生态文化教育“多米诺效应”。(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区教育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构筑生态制度体系,护航津京生态涵养区发展
17.完善空间规划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蓟州区建立并完善“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专项规划等规划融合,“一张蓝图”绘到底、管到底。强化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地监管,严格规范生态保护红线及保护地内建设项目,加大管控力度,推动精细化管理,严厉打击生态环境破坏、占用生态空间等行为,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及自然保护地面积不减少、强度不降低、性质不改变。(责任单位: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完善执法联防联控体系。总结生态环境保护京津冀区域联动机制十年工作成果,在“蓟平三兴”“蓟遵玉”等执法联动的基础上,进一步活化联动方式、拓宽合作领域、完善合作细节,加强在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各领域的合作。探索创新环境信息公开途径,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媒介开展环境宣传。指导全区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19.推行生态优先考核制度。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实绩考核范畴,重点考核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上级政府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决策部署、生态环境保护、资源能源节约等方面情况。完善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工作,切实推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责任单位:区委绩效办、区审计局、市规划资源局蓟州分局、区生态环境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重点工程
根据蓟州区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打造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样板的需求,结合生态文明建设指标,提出“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环境质量提升”、“生态经济发展”、“生态文化建设”“生态制度完善”等5类工程,共包括18项具体工程(工程内容详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高效有力的协调机制和工作机制,扎实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形成齐抓共管、密切协作的工作合力。在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推动、统一调度下,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各相关单位抓好工作落实,按时上报工作计划、总结、台账、整理规范的档案资料,形成规范的建设档案。
(二)强化责任分工。严格落实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全力落实各项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抓、亲自抓,亲自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各项建设内容落地生根。
(三)强化督查考核。按照工作计划,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要强化督查检查,对各部门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各部门要在2024年12月20日前将工作完成情况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2024年蓟州区生态文明建设重点工程
附件
类别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实施地点 |
实施年限 |
牵头部门 |
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 |
1 |
矿山治理项目 |
加快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动西五百户矿区、新房子外矿区生态修复和铁岭子矿实现开工。 |
西五百户矿区、新房子外矿区、铁岭子矿 |
2024年 |
市规资局蓟州分局 |
2 |
水利惠民工程 |
(1)实施天津市蓟州区燕山山地综合治理工程(2023年水保部分),完成下营镇和西龙虎峪2个片区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2)推进翠屏山水厂扩建及供水工程,完成111个村供水管网改造。(3)推进库区村美丽乡村建设,库区村11个乡镇、55个库区村实施沟渠治理、亮化、美化、硬化等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
库区村、北部山区 |
2024年 |
区水务局 | |
3 |
防洪工程 |
(1)实施下营镇常州村山洪沟治理工程。(2)实施三八水库泄洪道治理工程。(3)实施光明路及长城路雨水管网改造工程。 |
下营镇常州村、三八水库、城区内 |
2024年 |
区水务局 | |
4 |
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2)名木古树复查工作:对盘山景区内429株挂牌名木古树,进行现场踏勘巡护管理,发现异常及时救治。 |
盘山风景名胜区 |
2020-2025 |
盘山(长城)管理服务中心 | |
5 |
自然保护区建设及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 |
|
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
2020-2025 |
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服务中心 | |
6 |
防灾减灾工程项目 |
通过沟道清淤、修筑岸坡防护、拦沙堰等工程,提速常州沟道治理,完善自然灾害防范体系。 |
北部山区 |
2024年 |
区水务局 | |
7 |
绿化美化项目 |
(1)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积极推进城区见缝插绿、破硬植绿原则,积极推进城区绿化补植提升。(2)完成八方路、迎宾大街、康平路、黄花山等4处“口袋公园”建设。 |
蓟州城区 |
2024年 |
区城市管理委 | |
环境质量提升 |
8 |
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
(2)对2023年9条治理完成的黑臭水体开展成效评估,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
蓟州区 |
2020-2025 |
区生态环境局 |
9 |
于桥水库水源地保护 |
(3)拓展有机鱼销售渠道,做好轮捕、轮放及有机鱼认证。 |
于桥水库 |
2024年 |
渔阳水利公司 | |
生态经济发展 |
10 |
打造都市型农业升级版 |
(3)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活动,培训、创建农户家庭农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
下营镇楠山、东赵各庄北宋庄 |
2024年 |
区农业农村 委 |
11 |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
|
蓟州区 |
2024年 |
区农业农村委 | |
12 |
东方伊甸园生态教育国际生活示范区项目 |
运用新能源技术创新,结合特殊地形地貌,将废弃矿坑变废为宝,打造成国际低碳环保绿色小镇和伊甸园乐园的大型旅游项目,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商业水镇区、伊甸园乐园区、休闲度假区、精品客栈、停车场、矿坑公园、市民农庄等。 |
官庄镇 |
2019-2025 |
区文化和旅游局 | |
13 |
热电联产项目 |
扩容提质热电联产管网,新增并网供热面积30万平方米。 |
蓟州区 |
2024年 |
区城市管理委 | |
生态经济发展 |
14 |
古城新城联动城市更新项目 |
项目建设5年,计划开展3项工程。 (1)老旧小区改造提升。(2)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对古城历史文化街区道路、灯光、胡同市井文化、临街商铺、鼓楼广场环境等进行改造提升。(3)低碳社区和产业提质建设,对新城片区存量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
渔阳古界、白塔寺等 |
2024年 |
区住房建设委 |
15 |
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资源化利用 |
在洇溜镇康庄村建设建筑垃圾再生产品资源化利用厂,占地50亩,年处理110万吨,提升建筑垃圾处理能力,实现建筑垃圾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
洇溜镇 |
2024年 |
区城市管理委 | |
16 |
新能源建设项目 |
力争润创蓟州区下仓镇100兆瓦风电、三峡能源天津蓟州区100兆瓦农光互补发电等5个新能源项目竣工或并网发电。 |
下仓镇 |
202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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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化建设 |
17 |
生态文明宣传工作提升项目 |
生态文明媒介专栏打造,主要包括在蓟州区开通生态文明专栏,在短视频等新媒介上创建适合与青年互动的蓟州区生态文明专栏等。 |
蓟州区 |
2020-2025 |
区融媒体中心 |
生态制度完善 |
18 |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 |
根据区委组织部委托,经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抓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项目组织实施,创新审计方法,提高审计质量,推动领导干部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蓟州区 |
2020-2025 |
区审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