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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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做好5A级旅游景区创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937524K/2020-00061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发 文 字 号 :
蓟旅委发[2009]11号
主    题 :
综合政务\其他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做好5A级旅游景区创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2009年重点工作安排,根据国家旅游局和天津市旅游局文件通知精神,第二批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将于8月份正式启动。为将创建工作抓好抓实,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申报条件

1、必须是被公告为国家4A级一年以上的旅游景区,其面积不少于3平方公里。

2、必须具备世界级的旅游资源吸引力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世界遗产地等世界知名景区将优先考虑作为备选景区。

3、必须是同类型景区中具有典型代表和标杆性的景区,硬件设施齐全、运行良好,软件服务规范化、品质化。

4、必须在社会上具有良好的信誉,在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游客投诉事件。

二、申报材料

1、5A级旅游景区创建工作方案、情况汇报和创建申请;

2、《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3、景区旅游资源价值和市场价值说明材料;

4、旅游景区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具体达标说明和图片。

三、要求

1各单位接此通知后,要给予高度重视,着手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此项工作,认真研究标准,抓好落实。

2、创建申请于8月9日前上报县旅委管理科,申创所需其它材料务于8月31日前上报。

特此通知

附:《关于做好5A级旅游景区复核和创建工作的通知》

〇〇九年七月三十日

主题词:旅游 5A景区 申报 通知

(共印10份)

蓟县旅游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7月30日印发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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