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组织实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
和门市部登记证重新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旅行社、各门市部:
根据天津市旅游局《关于组织实施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门市部登记证重新审核换证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门市部登记证重新审核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新审核换证工作范围
县内所有在2009年4月30日前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旅行社及取得门市部登记证的门市部均属本次重新审核换证的范围。
二、时间安排
本次审核换证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09年9月30日前完成旅行社审核换证工作;第二阶段,10月20日前完成门市部的审核换证工作。
三、工作步骤
(一)审核换发业务经营许可证
1、旅行社持质量保证金的存储证明、旅行社换发许可证申请表、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到蓟县旅游经济委员会旅游管理科办理审核换证手续。按照《旅行社条例》规定,经营国内及入境业务的旅行社应存入20万元保证金,由于年初按60%比例实行暂退,所以本次应存入8万元。
2、旅行社持重新审核换发的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到蓟县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换发手续。
(二)审核换发门市部登记证
1、总社为其门市部开具委托函
2、门市部持总社委托函及原门市部登记证到蓟县旅游局旅游管理科换发新版门市部备案登记证明。
四、工作要求
各旅行社、各门市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接此通知后速安排人员到蓟县旅游经济委员会旅游管理科办理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和门市部登记证重新审核换证工作。
联系人:李春云 李学颖
联系电话:29191506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旅游 旅行社管理△ 通知
(共印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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蓟县旅游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9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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