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开展全县旅游行业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的通知
旅游集团、各旅游镇乡、旅游从业单位:
现将《蓟县旅游行业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蓟县旅游局
2016年6月6日
蓟县旅游行业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
工作方案
按照天津市旅游局《天津市旅游行业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及县消防支队拟定的《蓟县2016年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为切实加强我县旅游行业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县旅游局决定即日起至9月20日在全市旅游行业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防灭火能力、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责任、社会单位主体责任,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旅游行业抗御火灾整体能力,确保夏季全县旅游行业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确保夏季达沃斯论坛等重大活动及端午、中秋等重要节日重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领导
成立“蓟县旅游局夏季消防安全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周 旺
副组长: 张立民 李红光 沈素侠
成 员:由旅游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旅游镇乡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旅游执法监察科,办公室主任:张立民(兼),具体负责“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组织实施和协调工作。旅游集团、各旅游镇乡(旅游专业村)、星级宾馆、旅游景区也要相应成立“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夏季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工作的落实。
三、检查场所、检查内容和责任分工
检查场所:星级饭店、旅游专业村(农家院经营户)、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
检查内容:重点检查旅游企业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行政许可,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消防控制室值班值守,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人员安全疏散、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日常消防检查巡查,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及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责任分工:
(一)旅游企业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星级饭店、旅游专业村(农家院经营户)、旅游景区等旅游企业按消防安全检查内容认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
(二)旅游镇乡要落实属地责任,重点检查辖区内旅游景区、旅游专业村(农家院旅游经营户)等旅游企业的消防安全。
(三)旅游集团要落实管理责任,重点检查所辖景区等旅游企业的消防安全。
(四)县旅游局要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科室按照网格化管理制度相关职责,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游专业村(星级农家院旅游经营户)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对旅游镇乡、旅游集团针对辖区旅游景区、旅游村(农家院旅游经营户)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查;同时重点检查旅游企业对各部门历次排查整治发现的问题,是否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的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接到通知后,要结合实际,制订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利用新闻媒体和社会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6月11日至9月1日)。旅游局、旅游集团、旅游镇乡等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要紧紧依靠县消防管理部门,按照检查内容对旅游企业消防制度建设、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等开展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引导旅游企业更新观念,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加强消防安全措施,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组织机构,严格消防安全评估、日常消防监督管理要求,深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
(三)全面总结阶段(9月10日前)。各旅游企业、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研究建立完善提升火灾防范能力的长效机制。要严格落实夏季消防检查各阶段任务,切实收到良好实效。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夏季消防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旅游企业要加强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一岗双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消防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要逐级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安排部署,分管领导要深入一线、督导落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督导到位、任务落实到位,务求取得实效。
(二)广泛消防宣传。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旅游企业要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橱窗、网络等各类渠道,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进一步提升游客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同时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三)跟踪问效,落实责任。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旅游企业要按照安全管理网格化管理制度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检查人员要履责尽职,按照检查内容和要求,求真务实,做好历次检查记录,属地及行业监管部门要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请各单位、各部门将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于6月15日前报县旅游局执法监察科,每月18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9月8日前上报总体工作总结。
联系人:王静晶
联系电话:29191505;
传 真:2919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