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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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关于印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8038251/2020-0031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蓟人口计生发〔2012〕18号
主    题 :
教育\基础教育;教育\职业教育;卫生健康\医疗服务;卫生健康\疾病预防控制;卫生健康\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医疗保障\医保待遇保障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印发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

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的通知


各镇乡街计生办、各医疗机构:

经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蓟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蓟县卫生局     



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蓟县分局  

  201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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