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蓟州区人民医院和其他三家医院
成立动物致伤处置门诊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
为更好规范我区医疗卫生机构对狂犬病暴露人员的处置,加强动物致伤处置门诊的管理,降低狂犬病发病率,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卫计委《关于开展天津市动物致伤处置门诊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14〕27号)的要求和我区的实际需求,我区新增1家24小时开诊的甲级动物致伤处置门诊和3家正常工作时间开诊的乙级动物致伤处置门诊。新增加的4家动物致伤处置门诊按照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硬件建设、配置要求、人员要求、处置要求等进行申报,区卫计委组织区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对新增加的动物致伤处置门诊进行了审核验收,并报备至市卫计委。目前我区共有13家动物致伤处置门诊,可覆盖全区区域满足人民就诊需求。
按照新的建设标准,蓟州区人民医院建成甲级动物致伤处置门诊,并且作为我区动物致伤者住院治疗的定点医院,承担全区严重咬伤患者后续临床治疗任务;蓟州区桑梓镇卫生院、蓟州区洇溜镇卫生院和蓟州区官庄镇卫生院建成乙级动物致伤处置门诊。
附件:蓟州区各动物致伤处置门诊联系方式
天津市蓟州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