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3年蓟州区《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民政局、人社局、医保局、总工会,区疾控中心、区卫生监督所:
2023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1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推动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府领导责任、有关部门监管责任和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市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津卫职健〔2023〕13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卫生健康委、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区总工会联合制定了《2023年蓟州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区卫生健康委 区民政局
区人社局 区医保局
区总工会
2023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