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无障碍 无障碍 简体 | 繁体 长者模式 长者模式

名    称 :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448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办〔2012〕6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关于加强“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五一”劳动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安全责任
各镇乡、有关委局、集团公司和驻蓟单位要全面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做好“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通过召开会议、下发文件等形式,提出具体要求,做出周密部署;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分兵把守,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基层,深入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找出找准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隐患和问题,研究整治和防范措施,制定包、保方案,落实责任单位和人员,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不出问题;对本辖区的重大危险源,要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要逐级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周密安排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切实把各项措施抓实、抓细,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环节、岗位和人员,确保“五一”小长假期间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突出重点,加强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搞好安全检查,深化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管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是加强危品企业安全监管。各有关部门要加大整治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生产经营的企业和网点。要组织力量重点检查生产工艺装置和储罐、充装等设备设施,切实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强化现场的安全管理,加强设备设施的检测和维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各类违规违章行为;要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监管,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液氯、液氨、石油液化气等泄漏和爆炸事故。
二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在建施工现场安全大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高空防护、脚手架搭设、大型机具、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加强管理,严防高处坠落、坍塌、倒塌等事故发生;加强施工现场、施工队伍,特别是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对现场管理混乱、不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存在重大隐患、不认真进行整改的建筑施工单位,要责令停止施工作业,立即整改,并坚决查处违反科学规律和规范标准,盲目抢工期行为。
三是加强旅游景区景点的安全监管。旅游、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缆车、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和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对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设施设备要立即整改,整改不合格的一律停止使用;各景点、景区要按照接待容量,合理安排游览活动,切实控制高峰时段游人总量,按照应急预案合理疏导游客,在重点部位、危险地段设立专人看管,严防拥挤、踩踏等突发事件发生;安监、旅游等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景点景区安全设施、重点部位和应急预案的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四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严格对运输设备进行技术性能检测、检验,加强对客运企业特别是旅游客运公司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对从事客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带病、超载、超限、超时运营等危及乘客安全的行为,严格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确保乘客安全。
五是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的安全监管。消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车站、商场、影剧院、歌舞厅、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教育、卫生等部门要会同消防等部门搞好学校、医院等场所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六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质监部门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排查,按时进行技术检验,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决不允许设备带病运行。此外,还要加强对操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以保证锅、压、管特种设备在节日期间安全运行无事故。
七是加强森林防火工作。各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安全责任制,做到到岗到位,定职定责,死盯死守,加大监管力度;要加强对周边村民、游客的森林防火常识宣传教育力度,增加重点部位的巡查频次,严防携带火具、火种进入景区、林区,禁止吸烟或采用其他各种形式引用明火;要及时对森防监控系统、灭火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设施处于良好有效状态。
同时,要全面加强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电力、服装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
四、加强节日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
各部门、各单位要制定和完善“五一”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和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灾难。节日期间要坚持24小时双人值班、领导干部要坚持带班值班制度,尤其是连续性生产、经营、施工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必须亲自值班带班,现场检查,作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不得拖延和推诿;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对“五一”期间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各部门、各单位要在5月5日前,将“五一”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电话及传真:29142040)。


2013年4月25日

BPB04C-20131204195228-0.doc



| 政策解读
| 相关政策
| 相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