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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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蓟县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索   引  号 :
11120225MB17324309/2020-00454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蓟州区应急管理局
发 文 字 号 :
蓟安生〔2010〕9号
主    题 :
市场监管\许可信用;市场监管\市场秩序;市场监管\质量监督;市场监管\食品监管;市场监管\药品监管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有   效  性 :
有效

蓟县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11月25日天津市安委会扩大会议要求,从2010年12月上旬至2011年3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此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天津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开展为期一百天的安全检查和督查,进一步推动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强化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部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活动的范围内容
1.检查范围:在全县所有企业、行业全面开展,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特种设备、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非煤矿山、冶金、有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
2.检查内容:
危险化学品方面:重点排查危化企业安全技术设施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隐患治理情况;电气、仪表、流量计等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等工艺安全技术、关键设备及安全设施的运行情况;重大危险源和关键部位24小时实时监控情况;严寒等异常天气下的停止生产的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长期停产和准备退出的企业对设备内残留物料的处置和清理情况;冬季企业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等。
烟花爆竹方面:对照新实施的《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规范》核查内外部安全距离、可视监控或远红外监控是否正常、消防设施是否完备可用、仓库内烟花爆竹是否混存、堆垛码放是否符合规范、内外标识是否齐全、是否超量超等级储存、温湿度记录是否登记、是否进行应急演练等。加强春节烟花爆竹销售旺季的安全监管,严肃打击非法违法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
建筑施工方面:重点检查“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及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的配备情况;施工现场、农民工宿舍及临时办公用房采暖保温、用电管理情况;防机械伤害、防高空坠落、防触电、防火、防一氧化碳中毒、防冻和防滑等安全防护的管理情况;起重设备、大型机械使用管理情况;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方案制定、审批和按方案施工情况;组织开展冬季安全施工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深基坑工程、钢筋工程、装饰工程的冬季施工安全管理以及落实工序管理监控措施的情况。
交通运输方面:重点检查投入运营的机动车及有关生产设施的安全检修保养情况;对职工开展冬防安全教育情况;长途客运行业落实特殊天气驾驶操作规程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规定情况;车站等重点部位的变电室、危险品储存场所的火灾隐患治理情况。
消防安全方面: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高层建筑、地下空间、文物古建筑等单位和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及消火栓系统运行情况;电气线路敷设以及电气设备安全状况;经营性场所室内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管理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特种设备方面: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和检验情况;作业人员按规定持有有效证件上岗情况;安全附件和安全保护装置的检验(校验)情况;重点旅游景区的电梯、大型施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情况;重点行业领域的危化品压力容器和电站锅炉等特种设备日常运行、检查维护及记录情况;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事故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社区楼宇运行电梯的管理责任制落实、安全检验、设备保养维护情况。
非煤矿山方面:重点打击尾矿的盗采、盗运行为;东西两矿要做好冬季防火、防风、防冻、防滑等安全措施及对浮石的清理工作开展情况;冬季停工检修的砖瓦厂的窑体、烟囱、制坯设备、机械传动装置、电气设备、线路等生产场所和设备设施的维护情况。
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森林防火常识宣传教育情况;森林防火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森林防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应急演练情况;森林防火资金投入情况;森林防火监控系统维修运行情况。
冶金和制造业方面: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制订落实情况;对从事煤气储存、输送、使用、维护和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考核情况;在煤气危险区域安装固定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并为在煤气区域工作的作业人员配备一氧化碳检测报警仪情况;所使用的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安全性能可靠适用情况;企业是否按照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不符合有关安全标准、安全性能低下、职业危害严重、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技术、工艺和装备情况。
防范一氧化碳中毒方面:各单位、各部门要全面检查使用炉火取暖的工厂、工地、园林、学校、农村及其他有关企事业单位,防范一氧化碳中毒的设施和措施落实情况和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特种作业人员方面。对建筑施工、汽车维修、机械制造等重点行业领域内的电工、焊工、架子工、制冷工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全面清查、建档,确保全员参加特业操作证培训,严防无证上岗,真正做到从关键岗位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三、活动的职责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县安委会牵头,按照《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做到条块结合、分兵把口、各负其责。
1.县安监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冶金及制造业和特种作业人员等方面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2.地矿局负责打击盗采、盗运矿产资源行为。
3.公安、交通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道路交通事故、危险路段治理的检查和督促工作。
4.质监局负责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5.公安消防、商务委、旅委、教育局、卫生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6.建委负责施工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7.林业局、景点景区和有关乡镇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所属区域内森林防火工作的检查和督查工作。
8.县农委负责渔业船舶和农机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9.各乡镇负责所属区域内无主管部门企业和重点场所的检查和督查。
四、活动的方法步骤
1.准备部署阶段(2010年12月上旬)
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实施方案,并于12月10日前完成对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开展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的动员部署,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
2.企业自查和政府检查督查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3月)
各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全面治理事故隐患,对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列入计划,落实资金和责任,限期整改,并制订应急预案,加强日常监控和管理。1月底前,将排查治理情况按照监管关系及时报负有安全监管的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
在企业自查的同时,县安委会办公室将组织有关部门对重点单位和重点行业领域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各乡镇、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活动职责分工对此次专项行动进行督促检查和全面总结,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客观分析,并提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在此基础上,列出明年治理重大事故隐患的具体目标。并于3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由县安委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督查分为四个时段:
第一时段:2010年12月。针对冬季风、雾、冰、雪天多发的特点,县安监局牵头,公安、县社、工商、质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重点督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点企业。
第二时段:2011年1月。围绕确保“两节”期间安全,由县建委牵头,会同质监、消防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做好建筑施工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由公安交管部门牵头,会同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做好道路交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建筑施工领域和春运安全。
第三时段:2011年2月。针对春节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由公安消防部门牵头,会同商务委、旅游局、教育局、卫生局、质监局组成督查组,抓好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由质监局牵头,会同建委、安监等部门组成督查组,抓好特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第四时段:2011年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由县安监局牵头,会同各乡镇和公安消防、供电公司组成督查组,抓好节后复工的冶金企业和非煤矿山的安全检查和督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步骤方法、目标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排部署落实到每个基层单位和企业,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基础,为今年收好尾,明年起好步。
2.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及时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提请政府依法予以关闭。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3.广泛宣传,强化监督。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专项治理的意义、目标、内容和要求,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宣传先进典型,曝光落后单位,为依法治安、严格执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要设立举报电话,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
各单位、各部门分别于2010年12月10日前和2011年3月25日前将本单位冬季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和总结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张丽杰 联系电话(传真):29142040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安委会9号 冬季百日活动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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