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转发天津市安监局、国家安监总局连续发生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有关委局,集团公司,驻蓟单位:
自7月份以来全国各省市连续发生4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较大事故,最初仅5人涉险,却导致19人死亡、4人受伤。自5月份以来,我市也连续发生了多起因施救不当造成的伤亡扩大事故。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扩大的势头,近日市安监局转发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现将该《通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报》要求,结合本单位、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应急救援演练,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强化教育培训,着力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救援能力,严防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发生。
附件: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二〇一〇年八月六日
转发国家安监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有关委局、集团(总公司)和有关企业:
自7月份以来全国各省市连续发生了4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较大事故,最初仅5人涉险,却导致19人死亡、4人受伤。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10〕114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落实。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也连续发生了多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事故:
案例一:2010年5月26日5时30分,某市政管理站在对一市政管道检查井进行拆除管堵施工作业中,2名施工人员因硫化氢中毒晕倒,另1人下井救人时也中毒昏倒。事故共造成2人死亡,1人重伤;其中施救人员1人死亡。
案例二:2010年6月23日11时40分,某给排水工程公司在维修一污水泵时,1人因硫化氢中毒昏倒,造成死亡,在下井施救时1名施救人员受伤。
案例三:2010年6月26日9时30分,某路桥公司1名工人在污水井内清理杂物时因硫化氢中毒昏倒,在下井施救时,造成施救人员1人死亡。
案例四:2010年7月22日15时30分,某公司在天津联通公司下属的一个分局院内通信井内从事穿光缆作业时,1人下井后因中毒晕倒,在下井施救过程中有7人及井口边1人也相继中毒晕倒,事故共造成9人中毒。
以上事故案例暴露出我市部分生产经营单位也存在着,严重的施救不当行为,最初仅5人涉险,却导致4人死亡、12人受伤。为了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因施救不当造成死亡扩大的势头,结合落实总局《通报》精神,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各单位应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要认真贯彻要求,将《通报》传达至辖区内街、镇及辖区的无主管企业和下属的相关单位,传达到车间班组,每位员工,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并结合《通报》中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和本通知的具体要求,展开一次深化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严格各项在有限空间作业和有毒有害环境作业的审批手续,加强作业时的安全监控。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开展安全教育和应急知识培训,尤其要加强重点部位、重点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培训重点岗位应急处置方案为主要内容,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加强对操作人员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的训练,使之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通过监督检查、培训、演练,指导各街、镇和生产经营单位科学的编制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其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实用性。要完善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应急处理措施,并落实到岗位和每个操作人员。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企业在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指挥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现场应急管理。有效严防因施救不当导致的伤亡扩大。同时要为作业人员和抢险救援人员配备必要防护用品和装备,在确保施救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救援。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安全监管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和事故单位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据国家及我市有关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的规定,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者认真进行责任追究,坚决遏制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现象。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二〇一〇年七月三十日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4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的较大事故,最初仅5人涉险,却导致19人死亡、4人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7月3日,由中城建第六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隆林县交警大队车辆检测大楼工地基坑内,1名作业人员因一氧化碳中毒晕倒,随后有4人盲目下坑施救,相继晕倒,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7月4日,山西潞安矿业集团石圪节煤矿在旧矸石山进行环境治理洒水作业时,1名工人因有害气体中毒后窒息晕倒,其他工人在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盲目进行抢救,又有2人窒息晕倒,造成3人死亡。
7月4日,河南省洛阳市宜阳县东升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地面监控系统发现井下一氧化碳超标后,值班矿长先后组织2批共6人在未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的情况下,下井搜救正在井下作业的2名矿工,1人未经安排自行下井救人,造成9人死亡。
7月4日,甘肃省白银市天翔建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碳酸锌厂1名工人违章进入反应池作业,因氨气中毒晕倒,地面5人先后盲目下池施救、相继中毒,造成3人死亡、3人受伤。
上述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问题: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制度不健全;二是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不到位,作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知识、能力;三是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和针对性不强,不能有效指导应急救援工作;四是作业人员对有限空间作业存在的危险性认识不足,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未对现场有毒有害气体进行监测,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五是个人防护装备配备和使用的有关要求不落实;六是救援组织指挥不力。
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因施救不当造成伤亡扩大事故的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生产工艺特点和相关技术标准,制定科学的作业流程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发生事故,要严格按照应急预案、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快速、科学、安全、有效地组织施救,严防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同时,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知识培训,根据生产特点和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开展经常性应急演练,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并要大力加强应急队伍和装备建设,强化应急指挥,努力提高应急救援效果。
二、落实责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进一步落实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尤其要加强对临时性危险作业场所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全面深入地排查各类事故隐患,并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重大隐患,各级安全监管、煤监机构和企业的上级单位要挂牌督办。要努力建立长效机制,使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切实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工作。要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冶金和矿山企业高度重视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工作,把有限空间作业作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同时,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气体检测仪器,并加强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及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严防事故发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现场管理,尤其要做好防中毒、窒息工作,搞好安全生产。
请各地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时将此通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并督促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安办9号 施救不当事故通报(政务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