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街、产业园区、有关委局、集团公司和驻蓟单位:
汛期将至,为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防汛工作会议,市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津安办〔2013〕29号),对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部署。为认真贯彻市政府会议精神和市安委会《通知》要求,现就加强我县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安排部署
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立足于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要层层落实责任,将防范、应对由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本区域、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检查方案,组织开展防汛安全检查;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要与气象、水务等部门积极沟通联系,加强协调联动,密切关注气象变化情况,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预报、预警、预防机制,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及综合防灾减灾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掌握气象和灾害信息,针对本单位实际,确定重点环节、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设备设施等,立即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采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方式,把安全责任、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汛期安全检查
各部门、各单位要突出重点,针对不同行业领域、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订汛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打非治违”等工作,立即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一)非煤矿山企业方面。要制定防止边坡塌方、滑落措施,落实排土场截洪、防洪和排水设施及防止泥石流措施,尤其要加强尾矿库监测监控,防止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制砖企业要及时对存在隐患的窑体进行修缮、加强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雨季安全生产。
(二)危险化学品企业方面。要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程和工艺要求,加强对生产储运设施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工作。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材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特别是地势低洼易积水的区域要配备必要的排水设施或设备,做好提前防范。有毒物质和遇水起化学反应的危险化学品,严禁放在潮湿、透水和屋面渗漏的库房。沿河及易受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威胁的化工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漏。烟花爆竹储存企业要尽量减少库存量,加强防汛、防雨、防潮、防雷、防静电管理,定期检测、维护防雷和防静电设施。
(三)建筑施工企业方面。要对施工工地存在的滑坡、崩塌、洪水、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危险全面掌握、超前防范、彻底治理。对周围存在山体滑坡、垮塌和泥石流威胁的临时宿营区、现场排水、边坡基坑支护、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等区域和岗位,要加强巡视检查,提前采取防范措施。尤其要加强对地下施工中突水突泥和冒顶塌方事故的防范,加强探测监控,强化支护措施。同时,要加强对施工作业现场的防灾保护工作,遇雷雨、大风等极端天气时,要按规定停止相关作业。要加强对施工现场用电、电器维修等作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加强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加强漏电保护器的维护检修。
(四)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强对存在被冲毁、淹泡危险的桥梁、涵洞、边坡等的检测,重点对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等的路段进行排查,发现险情立即停止通行。公路、市政工程等行业企业要结合实际,落实安全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因暴雨等自然灾害引发各类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
(五)防洪泄洪方面。要对防洪工程、泵站闸涵、险工险段等全面开展技术检查,对水库蓄水安全进行专项检查;要对防洪工程建设、预案完善、物资储备、应急度汛措施、预警测报设施等进行检查;要对排水泵站进行检修、排水管道进行疏通、排沥设施进行检修维护,对排涝河道进行清理整治。
(六)预防地质灾害方面。要大力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密切关注和防范突发性暴雨、山洪诱发的山体滑坡、崩塌和泥石流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对受到山体滑坡、洪水和泥石流威胁的人员聚集场所,要及时将所有人员撤出危险区域;不能及时撤出的,要加强巡查、监测监控,制定及时有效的预警预防措施。
县安监局要牵头抓好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方面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县建委要牵头抓好建设施工方面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交通局、公安交警支队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别抓好道路交通方面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县水务局要牵头抓好水库、水电站、在建工程项目等防洪、防潮、排水工程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县地矿局要牵头抓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地质灾害的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其它部门也要根据所负责行业领域汛期安全生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镇乡要抓好区域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各集团公司和驻蓟单位要抓好所属企业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三、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值班值守
各镇乡、产业园区、有关委局、集团公司和驻蓟单位要切实加强汛期值班值守,确保相关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同时,要进一步完善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对自然灾害的应急演练,储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通知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灾害或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到组织领导有力、救援到位及时、物资装备充足,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013年6月3日
BPB04C-20131204200149-0.doc